召妓撲個空 中年漢隨手捉11歲女童摸胸洩慾 認罪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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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區域法院承認非禮罪。(資料圖片)

中年無業漢一心到深水埗唐樓打算召妓,惟到達後才發現沒有妓女,恰巧遇到一名身穿體育服、準備上學的11歲女童,無業漢聲稱一時控制不到性衝動,手摀著女童嘴巴,並拖她到後樓梯摸胸非禮數分鐘,事後更取走女童手提電話,並放在較低樓層,要她待20秒後才可落樓拾回手機。女童事後回家向母哭訴。無業漢今(25日)認罪,案件押後至2月14日判刑,以索取女童創傷報告、被告的背景報告、心理報告及精神科報告,期間還押。

前年1月才出獄的被告甘俊傑(42歲),承認一項非禮罪。被告過往有9個案底,皆與不誠實的控罪有關,前年因盜竊罪而被判4個月,前年1月始出獄。辯方求情指,被告已離婚,育有一名16歲兒子,犯案因案發時想找妓女,但找不到,現已非常內疚。

女童受侵犯後哭著回家找母親

案情指,去年6月16日,身穿體育制服的11歲女童正離開深水埗唐樓住所,準備上學,期間在大廈的7樓遇到一心要想召妓的被告,被告頓起色心,更用左手抓其手臂、右手摀著其嘴,將她拖到後樓梯,並隔衣摸胸、腹非禮10至15分鐘。

被告又取去女童的手機,要她在20秒之後,才可到4樓取回,女童聽從指示,並取回手機後,回家向母親哭訴並報警。

被告稱控制不了性衝動 犯案後光著上身離開

警方隨後翻查大廈閉路電視片段,並將被告拘捕,被告警誡下指,因控制不了性衝動,又因貪玩而捉女童到後樓梯,並承認曾非禮女童。被告又指當天半裸離開大廈,並在附近一間快餐店換衣服。

案件編號:DCCC 70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