舖王鄧成波家族公司被指遲交樓 並需作維修 業主追損失逾6百萬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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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雀館大王」石鑑輝的家族成員,於2019年把尖沙咀彌敦道182號全幢物業,租予已故「舖王」鄧成波的家族公司,惟「舖王」的公司涉拖欠租金。雖然雙方及後就部份拖欠的租金和差餉,達成和解協議。惟石鑑輝的家族成員指,「舖王」的公司遲交還物業令其失去租金收益逾150萬,並要處理漏水情況,維修費亦花上逾450萬,物業至今仍未能租出。麻雀館家族現就損失入稟高等法院向「舖王」的公司追討。

原告為石炳祥、石炳璋、石炳濂及石炳祐,為「麻雀館大王」石鑑輝的四名兒子,被告為永泰成有限公司。

月租115萬用作經營商店及賓館

入稟狀指,原告於2019年和被告簽訂五年租約,把尖沙咀彌敦道182號地下至13樓租予被告,月租115萬元。地下和一樓只可用作經營商店,二至十三樓只可用作經營酒店或賓館,被告需另行支付管理費等。

去年10月才交還物業

惟被告自2020年1月起,未有支付差餉,另外自同年4月起未有支付租金。原告就被告違反租約,於2021年8月向對方發律師信,要求終止租約,被告最終於2021年10月8日交還物業。

處理漏水情況花逾454萬

原告和被告就部份拖欠的租金和差餉,達成和解協議。惟原告指,由於被告遲交還物業,令原告在該段時間未能出租物業,涉款152萬元。此外,被告交還物業後,原告至今未能再租出物業。原告因此向被告追討租金損失,以及因漏水而引致的維修費用等,約454萬元,連同租金損失達606萬元。

案件編號:HCA1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