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故宮】被揭採購指引未提「直接委聘」 委嚴迅奇或違程序

撰文:黃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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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故宮文化博物館在未經公開招標下,直接委任嚴迅奇擔任設計顧問,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曾解畫稱「其實很多政府、機構採購政策都留了這個空間或靈活性在一些特別情形之下,可以作一個直接的委聘或委約的做法。」但《傳真社》取得西九管理局的《採購程序》文件,發現指引中並無提及「直接委聘」,相關做法涉違反有關文件列明「採用單一或限制性招標的條件」。

傳真社向西九管理局取得西九董事局在2012年通過的《基本工程項目採購程序》。(傳真社圖片)

傳真社在上月24日向西九管理局要求索取局方四份的《採購指引》資料,包括《貨品及服務採購指引》、《局限性招標或單一招標的貨品及服務採購指引》以及《基本工程項目採購程序》,發現多達100頁的文件中,並未提及「直接委聘」的做法,即使單一招標亦受不同條件限制。

《程序》第6點(iv)清楚列明單一或限制性招標須在甚麼原則下採用;第8點特別提到「採用單一或限制性招標,可能屬政治敏感及會引起公眾關注」。(傳真社圖片)

指引指單一招標屬政治敏感

當中《基本工程項目採購程序》第8點特別提到,「採用單一或限制性招標,可能屬政治敏感及會引起公眾關注」。

然而第11點亦列明,「單一或局限性招標須在局方事先批准下方能進行,獲邀標者不應被告知投標屬單一或局限性的性質,亦應按照一貫公開及選擇性招標的程序,呈交投標所須文件,局方亦須向對方發出邀標信件」。換言之,「直接委聘」嚴迅奇已屬違反《程序》。

《程序》第11點列明「單一或局限性招標須在局方事先批准下方能進行,獲邀標者不應被告知投標屬單一或局限性的性質」。(傳真社圖片)

如單一招標 須符合多個情況

林鄭月娥出席記者會時曾就事件公開解釋,指根據管理局採購指引,低於500萬元的顧問合約及其單一招標安排屬行政總裁、項目監管總監連同財務行政總監的批准授權範圍內,毋須董事局同意,而嚴迅奇的前期顧問服務酬金為450萬元:「這個符合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的採購的政策。其實很多政府、機構採購政策都留了這個空間或靈活性在一些特別情形之下,可以作一個直接的委聘或委約的做法。」

不過,傳真社引述《程序》第6點,說明單一或限制性招標只能在「其他招標方式不容許的情況下採用,例如情況非常緊急、保安理由、涉及專利產品或產品相容性」。至於文件的第10點,亦提出8項條件決定可否採用單一招標,如版權保障、公開招標會造成延誤及帶來嚴重後果、沒有供應商回應、相關服務由公共事業公司提供等,上述條件亦不符合「直接委聘」嚴迅奇的情況。

《程序》第10點列出8項條件以決定一般而言能否採用單一或限制性招標。(傳真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