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人」涉姦女友長女案 事主拒性交 遭被告罵未顧及他感受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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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再生人」的中年已婚漢,涉以「黃道12宮」法事為由,強姦女友17歲長女Y和濕吻12歲幼女X案,今(24日)在高院續審,辯方質疑Y既然一直深信被告的「神力」,與他14次性交,為何擔心懷有身孕時不叫被告請「師公」上身,問「師公」自己有沒有懷孕?Y只說當時無諗過這問題。Y又稱前年9月被告要求第15次性交被她拒絕後,被告曾罵她無良心和自私,甚至說Y不顧及他的感受。最終Y揚言自殺,迫母親和被告立即回家當面對質。

被告李國明被指以「黃道十二宮」法事為由強姦女友17歲女兒。(資料圖片)

事主Y今日繼續在屏風後作供,她憶述前年9月24日向家人「爆大鑊」,承認與被告曾以法事之名性交的經過。當日,被告致電Y要求再次性交,Y拒絕,被告即大罵她「自私」、「無良心」和「自己顧自己」,又批評Y不顧及他的感受。期間Y聽到母親搶走被告的電話,在電話另一端情緒爆發、大罵被告。

事主母:你唔肯一次都嫌多

Y當時要求母親和被告立即返家,與她當面對質,否則她會自殺。在家中,被告堅稱Y自願與他性交,Y則反駁是為了進行「黃道12宮」法事,母知道二人曾14次性交,向Y說:「如果你唔肯,一次都嫌多。」

辯方律師盤問時,質疑既然Y一直深信被告有超自然的力量,又知道他可以「請師公上身」,為何前年9月擔心懷孕時,不直接問「師公」自己有沒有懷孕?Y回答:「當時無諗過呢個問題。」律師追問「但神就係你身邊喎?」Y思考片刻再說:「我唔識諗。」

被告李國明,否認強姦、以虛假藉口作出非法性行為及非禮等16項控罪,指他於2015年6月至8月期間,侵犯17歲Y及非禮12歲的X。

案件編號:HCCC29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