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入稟要求法庭禁止梁繼昌作誹謗言論 並要求賠償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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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昨天向員梁繼昌發信興誹謗訴訟。(資料圖片)

特首梁振英昨日正式以個人名義,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誹謗,開本港首個特首控告議員誹謗的先例。入稟狀指,梁繼昌上周三在立法會外一個面對傳媒的簡報上,其言論涉及誹謗,要求法庭禁制梁繼昌繼續撒播涉誹謗言論,並要求梁繼昌賠償。

原訴人梁振英,入稟控告梁繼昌3月1日在立法會會議廳外接受傳媒「扑咪」採訪,講及26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早前向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發表聯署信的事時,期間所作的言論,其內容對梁振英構成誹謗。梁振英要求梁繼昌就誹謗言論賠償,並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梁繼昌或其他人出版及傳播有關內容,並要求訟費。

梁振英在今次訟訴中,是透過律師行薛馮鄺岑律師行入稟。

案件編號:HCA53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