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帶6歲子往泳池游水 疑在更衣室被偷拍裸照 補習老師受審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補習男老師涉在觀塘游泳池偷拍一名爸爸的裸體,他否認指控,案件今(20日)在觀塘法院開審。事主稱他當日帶著6歲兒子到泳池游水,為要照顧兒子,他淋浴時未有把簾拉上,惟他走回長椅時,見被告的褲袋露出手機鏡頭,他即上前質問,他指被告知吾以對。辯方律師則稱會爭議被告的警誡供詞的呈堂性,並稱有警員曾向被告稱,若他認罪便可避過被傳媒報道。

被告黃志偉(43歲),被控1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指他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觀塘游泳池拍攝男子X的裸體相片。

被告褲袋露出手機的3個鏡頭

男事主X供稱,當日他與6歲兒子在泳池更衣室沖身,因為他要照顧兒子而沒有拉上浴簾。惟他回到長椅處抹身時,發現被告向他的方向靠近,他並見到被告右褲袋內有1部電話,並露出3個鏡頭。X見狀即上前質問被告:「你係咪影緊我?」被告支吾以對。

康文署職員指不能刪相了事

X之後要求被告將手機交出,但發現其手機已鎖上。X其後表示只要被告刪除相片就可了事,惟康文署職員到場後拒絕就此了事。被告因而拒絕解鎖手機,X最終決定報警。

辯方指被告感害怕才交出手機

辯方則向法庭稱,會爭議被告警誡供詞的呈堂性,並指被告是受到威迫利誘,及不公平的情況下落口供。他指警方在搜屋前已為被告鎖上手扣,又威嚇被告說:「上次油尖嗰隊啲片仲喺唔喺度?」被告因感害怕而交出手機號碼。

指有警員提被告記得刪片

辯方又指,警方曾向被告表示:「記得del(刪除)片,你上次都係因為咁畀人捉到。」又曾叫被告在庭上認罪,並稱這樣案件就不會被傳媒報道。

案件下周續審。

案件編號:KTCC15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