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涉案】曾蔭權就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 押後9月26日審訊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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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名,今日在高院作閉門預審,案件押後5月12日再訊,並定於2017年9月26曰開審,預期25日,並由法官陳慶偉主審。

曾蔭權的案件押後至今年9月26日重審。他今天應訊後由囚車押走。(江智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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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曾的次子曾慶淳、曾蔭權弟弟、前警務處處長曾蔭培和胞妹曾璟璇今日亦有到庭。曾太對於記者提問,均點頭和用手指放在嘴邊作「殊」,微笑不作回答。

72歲被告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今日由資深大律由鄧樂勤和大律師陳政龍; 控方則由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代表。

控罪指曾蔭權涉嫌於2010年至2012年6月30日期間,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行會)主席身分在審批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雄濤)(其後更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交三項申請: 交還AM廣播電台牌照、申請數碼廣播牌照和使李國章以數碼廣播公司董事兼主席身分控制公司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接受一項利益,即一個位於深圳東海花園的三層式住宅物業的整修及裝修工程。

案件編號: HCCC 484/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