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駕警車涉撞傷女途人 被控危險駕駛 被告散庭後跑著離開

撰文:李慧娜
出版:更新:

男警去年駕警車駛到觀塘鯉魚門道時,撞倒一名女途人,致對方重傷昏迷,因而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日(26日)觀塘裁判法院提堂。控方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因此本案押後至6月24日,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而男警獲保釋。被告聆訊完結後離開法院時,即竭力奔跑,並穿插在街上的人流中離開。

被告林浩(32歲)被控於2021年11月29日在觀塘鯉魚門道近高超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私家車UP5427,引致張穎愉身體受嚴重傷害。裁判官准被告以1萬元保釋,期間要居於報稱地址,若要更改住址,須通知觀塘警署。

案件編號:KTCC791/2022

被告林浩離開法院的情況。(詳看下圖)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