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人」涉姦女友女兒案 事主母自認無間道 指主控官樣「囧」

撰文:伍凱瑩
出版:更新:

自稱「再生人」的已婚中年漢涉以進行「黃道12宮」法事為名,強姦女友的17歲長女Y及強吻12歲幼女X,事主母親今(14日)繼續為被告一方作供,她直言不相信兩個女兒,又形容自己是「無間道」,事發後不斷WhatsApp被告及附和他,搏取他的信任,從而「收料」打聽女兒事宜,可惜所得資料不多。主控再問她聲稱與被告「分手」,又繼續與被告聯絡,她突然反問說:「你係咪有唔明?見你個樣好囧!」

被告李國明否認強姦及非禮女友兩個女兒。(資料圖片)

事主母親今繼續在屏風後作供,大讚被告李國明(50歲)真心誠意照顧她和家人,當年他為了醫治不舉離開一段時間,她自責當時缺乏耐性,沒有留在他身邊鼓勵他,因此一直感到虧欠了他。她稱被告2014年開始扮作被高僧上身,她感覺被告「唔多正常」,但始終半信半疑,後來更習以為常。

對被告神力在信與不信之間

法官問她有多相信被告的神力,她回答:「信與不信之間,再詳細我答唔到。」法官聞言不禁說:「個答案相當有哲理。」引得旁聽人士發笑。事主母親亦不滿被告經常半夜用WhatsApp轟炸她,曾勸被告不要繼續滋擾,卻遭被告反罵:「我要打來鬧就鬧啦!理得你訓咩美容覺!」

事主母親形容自己出庭作供是以「中間人」的身份,講出自己的所知所聞,不是為了被告辯護。她聲稱自己經常WhatsApp被告,只是假意附和他,想搏取他的信任,知道更多X和Y的事,主控問她是不是「無間道」,她認同這種說法,但稱一直沒有搜集到甚麼資料。她更一度聲稱「有證據在手」,惟辯方律師問過被告意見,決定不會就所謂的「證據」盤問她。

事主母堅稱與被告是朋友

她聲稱與被告前年4月分手,但仍如常與被告吃飯、唱K、游水,主控質疑二人的關係,她則說朋友都可以保持聯絡,其後更突然語出驚人,問主控:「你係咪有唔明?見你個樣好囧!」主控又質疑,為何事主母親會容許Y與被告這個「色魔」一同去沙灘游水,法官提醒主控不要用「色魔」這類字眼,事主母親此時插嘴:「咁佢(被告)係幾魔嘅」。

被告李國明,被控13項以虛假藉口作出非法性行為罪,及2項強姦的交替控罪。控罪指,被告在2015年6月13日至8月4日期間,向17歲少女Y訛稱,若Y與被告性交,便能避免其胞妹X受到傷害,藉此促使Y與自己非法性交;另外,被告亦被控於2015年4月8日非禮12歲女童X。

案件明續審,事主母作供完畢,控辯雙方將會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HCCC29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