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磚殺人|次被告被捕後向警員說後悔 疑曾用鋸擊中一名阿伯大腿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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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清潔工於2019年11月在上水拍攝示威者和清路障市民的衝突,被飛磚擊中頭部死亡。兩名少年涉謀殺案件續審,負責拘捕次被告的警員作供,他指次被捕警誡下曾說:「阿sir,我好後悔,我無殺人……」他之後在與警方的會面錄影提到,當日與清路障的市民口角,繼而動武,雙方互掟磚頭和雜物,他只曾拾起一把鋸,圖嚇退清路障的人,由於一名「阿伯」手持鐵通,並打中一名黑衣人的手,他遂向「阿伯」揮鋸,疑打中「阿伯」的大腿。

兩被告依次為劉子龍(19歲)和陳彥廷( 18歲),他們被控謀殺、意圖令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暴動等3項罪名,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4日,與他人在上水龍運街2號北區大會堂外,謀殺羅長清(70歲),意圖傷害案發時61歲的X,及參與暴動。

警長楊家強指次被告陳彥廷警戒下曾說後悔,又稱疑曾用鋸打中一名阿伯的大腿。(朱棨新攝)

次被告警誡下稱後悔但無殺人

警長楊家強供稱,2019年12月13日到次被告的住所拘捕。次被告在警誡下稱:「阿sir,我好後悔,我無殺人,我果日剩係同劉子龍(首被告)打個阿伯。」

響應黎明行動放路障

控方及後播放次被告和警員的錄影會面,次被告在會面稱,在Telegram看到有人發起「黎明行動」。為響應呼籲,他打算放路障。於2019年11月13日清晨4時許,次被告和兄長、兄長女友一同出門,再和另一人會合。次被告在上水中心外,和現場的人在馬路上放雜物,同行的兄長等三人則未有參與。

他之後和兄長等四人,找另一名「手足」。五人於早上6時許到上水中心,當時有更多人設路障,次被告則幫手搬磚。期間,一群年紀較大的市民清路障,並和放路障的黑衣人口角。

拾鋸原打算凶人

之後,雙方開始以磚頭和雜物互掟。次被告在花槽拾起一把長1呎半的鋸,打算「兇」清理路障的市民。他強調只想嚇退對方,無意傷害他人。同時,一名「阿伯」手持連著路牌的鐵通,並打中一名黑衣人的手。次被告遂上前,向「阿伯」揮鋸,疑打中「阿伯」的大腿。被問及是否真的有打中「阿伯」的大腿時,次被告指眼見鋸和「阿伯」很接近,但未能感覺到是否打中。次被告感驚慌並跑離現場,期間把鋸拋棄。

案件編號:HCCC322/2020

主要證人供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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