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擊公民廣場涉襲保安 學民林淳軒脫罪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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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淳軒(中)前年涉普通襲擊,今日裁定罪名不成立。(資料圖片)

學民思潮成員林淳軒前年衝入公民廣場時,涉拗傷一名保安員手指,被控普通襲擊,案件今日審理,裁判官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案情指,林淳軒(22歲)前年9月26日晚上衝入公民廣場時, 因協助一名被保安員拉扯背包帶的人士脫身而拗開保安員手指,令他受傷,林其後被控以普通襲擊罪。案中的保安員邱偉強指,當晚阻止人群衝入廣場,期間拉著一名男子的背包帶,其他人包括林淳軒扯開他,當時林亦將其右手拇指拗開,他因感疼痛而鬆手。 邱其後向警方投訴遇襲,並描述施襲男子年約35歲、肥身材、戴眼鏡,又指出對方原先位置。

辯方質疑保安員在當晚的混亂情況下可能認錯人,邱否認說法。裁判官裁決時認為控方在認人方面有疑點,因此裁定林罪名不成立,控方需支付訟費。

另外,林淳軒被指年初二參與旺角騷亂,警方控以暴動罪,案件暫時押後至4月7日再審,以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