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難敵矛招 黃錦星承認執法有挑戰:不能摷垃圾查來源

撰文:曾向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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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公布垃圾徵費實施安排,家居需使用指定垃圾袋包好垃圾、以「按戶按袋」方式繳費,工商界則用「按重量」繳費。有指本港多屋苑,如市民將垃圾袋棄於樓層後樓梯,或棄於其他樓層,就能避過徵費,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早出席港台節目時承認執法有挑戰,今次建議希望擴大執法人員權力,進入屋苑甚至上樓,在不影響私隱情況下與屋苑物業管理處執法,增聘人手,同時加強教育宣傳,不過就無透露具體增聘人手安排。

他表示,韓國的執法人員遇到上述情況,會鎅開垃圾袋翻查垃圾來源,但由於香港重視私隱,不會有相同做法,會透過監察、投訴、突擊檢查等來執法,「一個家庭,20、30元一個月,俾人捉到罰1500元,等於5年垃圾費」,呼籲市民改變生活習慣,建立減廢文化。黃錦星續指,預計明年年中通過立法,其後首半年為執法相對寬鬆時期。

現時亞洲其他國家如南韓、台灣,亦有類似收費安排。黃錦星稱,該等地區剛實施時亦有非法棄置問題,但實施二十年後減廢成效明顯,相信香港亦能做到。他續指,南韓、台灣街頭少垃圾桶,「桶改會」(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改造督導委員會)會商討因應垃圾徵費制度,循序漸進減少垃圾桶數量,改善設計,並增加回收桶與垃圾桶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