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頭圍塌樓索償案 裝修公司東主過世 獲准免被追討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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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頭圍道6年前發生塌樓意外,造成4死兩傷,現原址獲批建約500伙住宅。(市建局網頁圖片)

2010年紅磡馬頭圍道塌樓慘劇導致四死兩傷,四名死者的家屬早前提出索償,案今於高院審理,庭上透露,涉案其中一名被告,即負責裝修地舖的裝修公司東主朱偉榮(下稱朱),於今年一月過身,訴訟雙方同意撤銷對朱的索償。

今次聆訊,主要審議有關大業主及屋宇署索償分擔問題,但因雙方在開庭前已達成分擔協議,願意作出賠償,有關賠償額留待法庭於12月開審再評核。法官頒令,在被告毋須承認責任下,大業主和屋宇署共同支付由法庭評定或雙方協議下的賠償額和利息,訟費留待日後法庭的評定。另法庭已就案件賠償額評核排期至今年12月進行。

持有物業的大業主亦已過世

朱的申索被撤銷;但案件對由大業主翟愛聯持有的喜事佳有限公司,和屋宇署,仍然續續。由於翟已於2015年身故,現時喜事佳的股東及董事由翟的女兒擔任。

慘劇發生於2010 年1 月29 日,土瓜灣馬頭圍道45J 號一幢55 年樓齡的5 層高唐樓,於地舖裝修期間疑因主力牆結構受損突然倒塌,結果造成4 死2傷。

事件中共有四人死亡

原訴人分別為死者童慶濤的代表李珍華、死者蔡道強的代表李翠新、死者盧建華的代表肖華及肖班,以及死者李群珍的代表李植南。其中童慶濤事發時只有20 歲,他於2002 年持雙程證來港,與母親相依為命。童當時為高考自修生,塌樓時正於家中溫習準備考試;李群珍為鳳姐,與男友同住唐樓;蔡道強任職視光師,事發時他正放假,於家中午睡;盧建華不是唐樓住客,剛巧到唐樓與女兒同住數日。

案件編號:HCPI 73-75,7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