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再有市民質疑林鄭特首參選資格 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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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就林鄭月娥的參選資格提司法覆核。(陳雯慧攝)

就特首候選人林鄭月娥丈夫持居英權、林鄭曾以英國居民身份居住英國兩年一事,再有巿民入稟控告選舉事務處尋司法覆核,並以林鄭違反《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13條中沒有連續居港20年規定,要求頒令取消林鄭參選的資格。

申請人為「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被告為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主任黃思文。

郭在自行撰寫的入稟狀指,林鄭違反法例,選舉主任卻仍批准她參選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有包庇之嫌。退休攝影師張德榮早前亦自行入稟,就林鄭月娥的參選資格求司法覆核。

案件編號:HCAL 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