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控妨擾】陳健民:控煽惑控罪有以言入罪之嫌 將考慮抗辯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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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選舉甫落幕,警方翌日(27日)隨即預約拘捕9名與雨傘運動有關人士,包括佔中三子、時任學聯成員及部份立法會議員等,控以串謀、煽惑公眾妨擾罪等罪名。被捕者之一、佔中發起人陳健民表示,現時被控的罪行有以言入罪之嫌,因「煽惑」之說代表參與傘運者無自由意志,質疑執法機關只為威嚇和加重刑罰,因此考慮抗辯。

陳健民認為,執法機關改控其他罪名,估計是希望加重他們承擔刑罰,對日後欲公民抗命者造成威嚇作用。(張浩維攝)

陳健民表示,在2014年雨傘運動落幕時已首次被拘捕,當時欲起訴罪名為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大致上是可接受,理應為公民抗命而承擔的刑責,然而本月27日起訴罪名卻改為「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他指罪行奇怪,因罪名沒有「參與」因素,而「煽惑」之說已十分落後,代表參與者全無自由意志,加上警方播放的「罪證」大多是提出「佔中」之說初期的演講和文章,當時根本無宣布必會實行,因此擔心是以言入罪,一旦不抗辯或認罪會影響言論自由。

9人進入警總前對檢控表示無畏懼。(資料圖片)

會以3層面考慮是否抗辯

他認為,現時他們會考慮控方檢控是基於甚麼事實、是否以合適條例檢控、以及是否合憲,不影響日後公民言論自由,決定是否抗辯,惟他認為執法機關現時改控其他罪名,估計是希望加重他們承擔的刑罰,以及對日後欲公民抗命者造成威嚇作用。

陳健民又認為,當行政長官選舉甫落幕便有檢控,難以相信時機是巧合,直指這是精準的政治計算。他解釋,事件案情簡單,起訴的罪行亦不複雜,卻拖延2年多時間,質疑當中有非法律考慮,估計是避免對區議會選舉、立法會選舉及特首選舉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