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仔涉騙姊妹案】事主首次見面提及家人有錢 被告即與她拍拖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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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後姊妹花涉被自稱是「室內設計師」的已婚肥胖散工騙360多萬元案,今(7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慘被欺騙感情和金錢的女事主續作供,她稱首次與被告見面時,提及家人賣樓獲利,並會購買新屋,被告即與她拍拖,之後更不斷建議她投資,她亦有問其他朋友是否也一同投資,但沒有朋友理會,故最後找了姊姊。事主又說,她當時有考慮被告是「設計師」及有能力還款,否則不會把錢「借畀一個無將來發展嘅人」。

事主冼麗珊稱當時想與被告發展。(梁芷君攝)

被告朱德暉(34歲),報稱貨櫃碼頭散工的,早前否認5項欺詐罪,應訊期間一直低頭,目無表情,未有看過舊愛一眼。

人財兩失女事主冼麗珊(24歲)稱,她稱被告為「肥仔」,二人首次見面時,她向「肥仔」透露了她當日稍後會到銀行做樓宇按揭,「肥仔」便追問她會借多少錢、計劃買入的單位要多少錢等等,該次見面後,二人便開始拍拖。

被告稱認識熟投資的朋友

冼稱她本身對投資沒有興趣,亦沒有認識,故不會自己投資,但她一心打算與她「肥仔」發展,「肥仔」又向她表示一向有投資,並認識一個熟識投資的朋友,已用10多萬元開投資戶口,但未能取回該筆款項,故想冼「畀少少」他,令他開更大額的投資戶口,又承諾賺到的會歸冼所有。

冼指,「肥仔」之後又叫她開大額的投資戶口,但她沒有錢,拒絕被告要求,「肥仔」之後「氹」冼姊開戶,冼亦曾問身邊朋友有否要投資,朋友都沒有參與。她見「肥仔」「好需要人開戶口」,與胞姊商量後,決定取出60萬元開戶口,而「肥仔」則會向家人借30萬元。

事主稱被告曾說:大家日後都係一家人

冼稱,她的家人先前賣樓,將錢存入胞姊戶口,家人亦準備買另一個單位,已支付80萬首期,原定去年5月付餘款700多萬元。

冼續說,「肥仔」又多次遊說冼投資,她亦3次借出10多萬及40多萬,每次均以現金將錢交給「肥仔」。「肥仔」又趁她到廣州期間,問其姊借錢,姊分3次借出近一百萬現金。她強調,該筆錢是重要的錢,不會「借畀一個無將來發展嘅人」。而「肥仔」又多次遊說她不要做按揭,又指將來與冼結婚後,「大家日後都係一家人」,又指家人可借錢予冼,令她們一家不用付利息,惟冼其實一次也沒見過「肥仔」的家人。

被告朱德暉(黑布蓋頭者)身型略胖,其貌不揚。(資料圖片)

事主認家人尚有其他物業

冼在辯方盤問下透露,她於香港出生,其姊則在內地出生,並在1999年來港生活。庭上又揭露冼的家人除在元朗合財街一物業外,亦於好順景大廈及竹園擁有物業,而上述物業均由冼的父母及胞姊擁有。案中被騙去的錢則全部存入胞姊的星展銀街戶口。

辯方質疑冼曾向「肥仔」稱不滿父母將財產都給胞姊,冼否認。辯方又指,她曾向「肥仔」表示,「錢放在家姐度,因為家姐無咩朋友,同埋家姐唔會亂使錢」,冼只承認曾說過家姐不會亂花錢,否認自己是「大花筒」,但承認會問姊姊取錢美容及做指甲,又承認曾向「肥仔」透露,「借錢問家姐最容易」。

案件編號:DCCC871/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