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人」性侵情婦兩女案 的士司機囚15年 還柙時腳軟

撰文:陳雯慧
出版:更新:

自稱「再生人」已婚的士司機,性侵犯情婦一對女兒,更多次與情婦17歲長女進行「黃道十二宮」多次性交法事一案,早前被裁定1項非禮、2項強姦、及10項以虛假籍口促致作非法性行為等13罪成,今(10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15年。

被告李國明否認強姦及非禮女友兩個女兒。(資料圖片)

被告李國明判刑時神情緊張,當步入囚室時,和律師對話時,突雙腳發軟,坐在位子上一陣,才再站起來返回囚室。

「再生人」性侵情婦兩女案 官:被告極盡淫慾 事主母愧當人母

「再生人」涉姦情婦女兒案 被告13項罪成 一文回顧事件經過

被告李國明,50歲,案發時已婚,但又和兩名受害姐妹X和Y的母親發展婚外情關係,被告與三母女相處融洽,更肩負照顧責任,給予一對姊妹零用錢、送禮物等。

被告2010年突然離開三母女,2013年11月又再出現。但被告卻自稱過去的他已死,他現已成「察猜密加度」,又以不同身份如師公等,與三母女交談。他又不滿該對姊妹母親在他離開期間,先後與4名黑人發生關係,指責她們讓黑人入屋,令邪靈入侵。

長女為妹妹解災 遭被告強姦

被告2015年5月,以「師公」身份濕吻了情婦只得12歲的幼女,之後又向17歲的長女稱,她的妹妹會有災劫,需要和被告性交,才可以解難,長女為替妹妹承受解災,答應同年6月13日跟被告到時鐘酒店及被告口交,結果卻遭被告強姦,奪去處子之身。

完事後,被告替一次性行為不夠,要進行「黃道十二宮」共12次性交法事,長女擔心下,在6至7月和被告進行了11次性交。同年7月23日,長女要求被告帶避孕套,被告沒有理會,再一次強姦長女。直至9月24日,長女當面在母親、妹妹及被告面前,揭發「黃道十二宮性交」一事。母親卻感懷疑,更指責長女搶她男友,長女搬回親父家住,三日後報警。

案件編號:HCCC 29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