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水風波】花9千萬公帑補鑊 應耀康無懲罰 團體促親身道歉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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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發生的鉛水風波引起全城恐慌,房屋署事後急補鑊,花9千萬公帑購買樽裝水、增聘人手及聘請律師,又要求承建商更換喉管。不過,作為鉛水事件跨部門會議主席的房署署長應耀康卻毋須為此負責。有公務員團體認為,政府難以處罰應耀康,但他應向公眾親身道歉。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應耀康是否需要道歉或下台,應交公眾決定。公務員事務局則拒絕評論。

鉛水風波至今,房屋署長應耀康只透過政府新聞處發放新聞稿道歉一次。(資料圖片)

鉛水風波爆發至今接近2年,立法會帳委會昨日(12日)發表報告,點名批評房署署長應耀康作為主管人員,未有克盡厥職,難辭其咎,並表示極度遺憾;而鉛水風波至今,應耀康只透過政府新聞處發放新聞稿道歉一次。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認為帳委會對應耀康的批評中肯,認為應耀康有必要親身向公眾道歉,但要對他處分就有一定困難。

梁解釋,由於應耀康身處高位,若要對他處分,通常會把他調遷。不過,鉛水事件揭示應耀康為人不誠實,例如以「驚讀錯」為由,拒絕公布承建商名字。梁又指,若將應耀康調遷,相信無部門願意接收。

立法會議員黃碧雲亦認為報告對應耀康的批評中肯,至於他是否辭職或道歉,則交由公眾決定。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指,不評論個別個案,僅指政府有一套機制處理公務員紀律事宜,如有公務員行為不當,有關部門或決策局會按既定程序處理。 

另外,運房局去年向特別財委會提交文件透露,因應鉛水事件,房委會在 2015-16財政年度的預計開支約 9,000萬元,包括樽裝水開支約6,000萬元;增加臨時人手約2,000萬元;以及應對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調查委員會)聆訊,外聘律師約1,000萬元。黃碧雲認為上述開支雖然由政府「硬食」,但一眾飲用鉛水的市民才是無辜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