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倡特赦七警佔中者 候任特首辦不評論 泛民建制齊表保留

撰文:李大煒 何宛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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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任特首林鄭月娥明言上任首要任務是修補社會撕裂,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建議特首運用權力,特赦佔中所有參與者,同時赦免「七警」和退休警司朱經緯,引起政界熱議。同屬民主黨的許智峯表明不認同,認為是與法治理念背道而馳,多名民主派質疑形同「政治交易」,建制派亦對建議潑冷水。
候任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則指,由於相關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候任特首林鄭月娥不適宜就個別案件作出評論。

9名佔中參與者早前被落案起訴,其中陳淑莊(左三)表明對特赥建議有保留。(資料圖片)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今早回應特赥建議時稱,認同若新一屆政府無條件特赦,將代表新政府以最大誠意、希望放下過去兩年的撕裂。惟其後楊發表聲明指,「我的初步回應未經公民黨執委會討論,抱歉令大家誤解公民黨,我會深切檢討。我雖認同修補撕裂的方向,但是否以特赦體現,茲事體大,在社會未有深入討論前,深有保留。」

楊岳橋重申,政治問題,政治解決,法治精神不容動搖,法庭裁決更不應用作政治交易。身為從政者,定當緊記公民抗命的意義與代價。新政府若要和解,向香港人展示修補撕裂、重建互信的最大誠意,應盡快重啟無前設的政改,實現真普選。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亦表示,特赦不可於審訊期間進行,指特赥建議欠缺法理基礎。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認為,討論應否特赦前,要先了解佔領行動起因在於市民反對人大「831」決定,故中央政府應先決定是否撤回決定,若人大撤回決定,代表中央承認錯誤,因決定而引起的行動應不受檢控。他續指,即使中央不撤831決定,亦不反對港府特赦佔領行動參與者,惟認為人大撤回決定,可令港府有足夠政治基礎特赦。

自決派議員劉小麗質疑,胡志偉的建議是否反映佔領行動被捕人士的意願,若特赦建議非由他們提出,她對建議相當有保留。她解釋,參與佔領而犯法的人士因不滿人大831決定而上街,而佔領期間犯法的警員則屬知法犯法,將兩者視作性質相近且一同特赦,並不恰當,又指涉案人士亦應由法官裁決,而非如封建時代般請求「君主」特赦。

建測界立法會議員姚松炎同意,政治問題以政治解決,但即使要特赦,也必須符合制度。他建議成立獨立委員會,處理特首提出的特赦建議,若委員會認為有充分理據,則可特赦。姚表示,若視特赦為政治交易,容易讓政權黑箱作業。

張國鈞:發「做錯嘢無事」訊息

建制派對特赦建議亦甚有保留。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認為,暫時看不到有關建議能達致社會和解,認為特赦會損害法治。她又擔心,特赦會發放錯誤信息,令社會認為政府同意以激進及違法手段,爭取政治目的。

民建聯副主席張國鈞表示,對特赦有保留,因為用法律去妥協,「可能畀咗港人信息,你哋兩方做錯嘢,只要對方接受,就可以以特赦處理,做錯都無事,咁普通市民點呢?」他指香港人在競爭上落後其他國內城市,只剩下法治可引以為傲,「大和解大家都想做」,但不能放棄法治底線,民建聯對法治一向十分堅持。

工聯會鄧家彪說,和解的前提是真誠尊重和對事實堅持,而非權宜之計,認為應待所有犯法者完成法庭程序後被定罪,政府才特赦,而不是不起訴或撤銷起訴。

梁美芬:佔中主事人不能特赦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直言反對特赦建議,認為「違法就係違法,不理咩政治立場」,質疑若有法不依,長遠對香港非有利做法。他表示,理解到有人感性上認為特赦可令社會和諧,但理性上應知道香港著重法治,不能因一時和諧,而損害法治。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指,特赦並非不可行,但前提是該人非蓄意犯事,換言之佔中主事人不能特赦,但現時非黃金時間討論此問題,因不少案件仍在進行,「應等啲案上訴晒、判晒,走完法律程序,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再分類如何特赦。

剛退出新民黨的田北辰指,建議十分荒謬,不明白提出的人有何基礎。他認為胡志偉的建議是「玩政治」,想向林鄭施壓,「簡直係教壞細路,點同下一代交代?唔尊重法治」,「旺角掟磚又話冇特赦,但佔中阻街又有,你做埋法官呀?」他認為,要依法辦事,尊重法治基礎。他又明言,今次對民主黨及公民黨十分失望,指他們經常站在道德高地,「宜家因為有好多黃絲被起訴,就輸打贏要」,相信選民都會對他們感到失望。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指,不認同特赦的建議,他指香港有司法獨立,應要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