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講粗口唔准飲水?港鐵建議更改附例 但免執法困難不豁免飲清水

撰文:甄挺良
出版:更新:

乘客使用港鐵期間,要遵守《港鐵附例》,不過條例已多年未有更新,部分更被指「離地」非常,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下周將討論相關檢討。
港鐵建議放寬部分條文,例如現時乘客不得在未獲授權下進行錄音或錄影,日後則考慮在符合安全及運作需要的情況下,豁免以流動裝置進行攝錄。不過,港鐵就以可能引起「執法上困難」為由,否決對乘客飲用清水的豁免。

港鐵建議修改部分港鐵附例條文。(資料圖片)

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下周五(28日)將召開會議,討論《港鐵附例》及《香港鐵路(西北鐵路)》。港鐵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顯示,為應對過去10 年鐵路網絡、營運環境和乘客習慣的轉變,以及科技的發展,建議修改部分條文,以更切合乘客需要。

其中,現時關於「粗言穢語」的條文會改為「使人反感的行為」,亦會考慮修改條文中的字眼,列明禁止「粗穢而可能令任何人感到煩擾或反感的言語」。另外,現時港鐵範圍內不得飲食,港鐵在檢視相關條例時亦有考慮是否放寬清水的規定,作出豁免。但最後認為如作出豁免,可能導致「執法上的困難」,所以仍然保留相關條文。

在檢討中,部分不合時宜的條文將被廢除,例如關於在鐵路範圍內遊蕩就會廢除。

事實上,過去立法會亦曾經建議港鐵附例作出更新。2009、2010年同樣建議將關於「粗言穢語」的條文改為使用「不適當的言語或行為」,罰則建議減低至2000元。另外,在處理失物、禁止張貼海報等的附例,亦會作出更新。不過,在立法會作出相關建議之後,港鐵公司並無實行,被批評是拖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