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案接745項修正案 梁君彥指部分瑣屑無聊 大幅削至185項

撰文:李大煒 李彤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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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本周三繼續審議《撥款條例草案》,民主派議員合共提出762項修正案,首次處理拉布戰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決後,決定大幅裁減修正案至185項。梁君彥表示,要在容許議員辯論及適時表決預算案中取得平衡。

梁君彥表示,要在容許議員辯論及適時表決預算案中取得平衡。(資料圖片/鄭子峰攝)

742項修正案分別來自20位民主派議員,表明拉布的社民連梁國雄提出最多的522項修正案,僅28項獲批;其次是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提出67項修正案,45項獲批;議會「新丁」羅冠聰、朱凱廸和劉小麗合共提出104項修正案,共有65項獲批。

梁君彥表示,每次處理審議財政預算案的修正案多少時界線未必相同,要視乎過去經驗和整體情況。他指據過往經驗,梁國雄提出大量修正案,但大部份時間耗用於點算人數,未能帶來真正有意義的辯論,不會達至任何實際目的,裁定是瑣屑無聊,只容許他提出28項修正案。

他強調,作為立法會主席,有責任令會議暢順進行,既要容許議員有足夠機會辯論,亦要讓財政預算案適時表決,在兩者之中取得平衡。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決定,議員提出的742項修正案中,185項獲批。(李彤茵攝)
多名民主派議員提出修正案,其中梁國雄提出522項修正案,僅28項獲批。(資料圖片)

梁君彥於書面裁決中表示,修正案總數雖少於過往4年,但為數仍多,而且提出修正案的議員人數是歷年之冠。他指提出最多修正案的梁國雄,其修正案可分成兩類,一類為削減政策局或公共機構的個人薪酬,另一類則為削減個別財政撥款。

他解釋,據《議事規則》,即使某項修正案獲得通過,其效力只限於削減有關指明總目的撥款額,而政府當局並非必須落實議員擬達致的目的,如削減官員薪酬,故議員應整合其意見,針對一個分目只應提出一項修正案,而非就一個分目提出多項修正案,即所謂「一目多項」修正案。

書面裁決又指,除梁國雄和陳志全外,另外由8位議員提出的73項修正案屬「一目多項」修正案,當中112項修正案獲批。不過,梁君彥強調,倘若日後所批出的修正案未能帶來有意義的辯論,並有可能不必要延長審議過程,日後將不再容許議員於審議預算案時,動議「一目多項」修正案,以確保立法會事務得以有序、有效及公平地處理。

被問到會否擔心議員將拉布戰場轉移至財委會及事務委員會,梁君彥指,《基本法》賦權予立法會審議和通過草案,70名議員均需為此負責。

梁國雄批評梁君彥壓縮修訂案,嚴重侵犯議員權力,考慮提出司法覆核。(吳煒豪攝)

梁國雄批剝奪議員權力 擬司法覆核

梁國雄回應時批評,梁君彥的做法是嚴重剝奪議員權力,會尋求法律意見,考慮提出司法覆核,呼籲其他泛民不要置身事外。他又說,立法會獲選民授權監察政府,批評梁君彥以政府角度作裁決,帶頭破壞立法會,令立法會變成一個與政府合作的機構,認為他應該出任政務司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