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交所賣盤】多名梁粉曾涉官非 張震遠林奮強劉夢熊相繼下馬

撰文:黃煒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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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自競選行政長官時,其競選團隊齊心行動,後來有不少骨幹成員晉身其問責團隊,但梁班子醜聞不斷,多名「梁粉」更先後破產、入獄及惹上官非。

梁班子醜聞不斷,多名「梁粉」更因惹上官非相繼下馬。
張震遠商交所爆煲
商交所捲入財務困難及商業罪案,大股東張震遠最終下馬。(路透社)

「頭號梁粉」張震遠為商交所創辦人兼大股東,於梁振英參選特首期間,張他暫停所有公職,出任梁的競選辦主席,競選結束後張震遠重新履任其所有公職,並獲梁委任為行會非官守成員、市建局董事會主席及策略發展委員會副主席。

然而,張震遠於2013年5月承認,曾於2010年向前金融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借貸800萬元,詹及後回應指對方未有還錢,惟張否認欠債以及向大地產商借貸。後來,商交所因入不敷支,於同年5月18日主動交回交易牌照,引發外界關注張及商交所的財政狀況,及後商交所因涉及行使虛假文書,張更因捲入商交所欠薪風波,最終於2013年5月21日,向梁振英申請暫時停止履行所有公職,最終於5月24日辭任行會成員。

欠薪34萬判社會服務令

辭任行會後,張震遠於2014年初被入稟高院,申請要求頒令張破產。2015年4月,張震遠因欠債超過1.2億港元,正式被法庭頒令破產,同時亦因欠薪近34萬元,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星期,最終他上訴減刑得直,改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前梁粉劉夢熊變反梁悍將
劉夢熊由頭號梁粉變反梁悍將,被捲入東方明珠案後,因涉妨礙司法公正入獄。(資料圖片)

前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於梁振英參選特首期間,一直是堅定不移的梁粉,更擔任先鋒狙擊受僭建醜聞纏身的對手唐英年。至2012年,有傳媒揭發劉夢熊與梁營中人懷疑參與「流浮山小桃園江湖飯局」,劉向傳媒解釋事件,卻遭梁營割蓆,直指劉非梁競選辦人士,到梁獲勝後,劉夢熊已沒有被安排於梁振英背後「站台」,而後來劉夢熊亦沒有獲邀加入梁班子。

至2012年7月,劉夢熊改為批評梁振英,要求對方就僭建醜聞,公開向港人解釋及道歉,後來更向傳媒披露自己「助推」梁振英上台的幕後經過,包括經中共智囊向北京直接推薦梁,拉攏報界挺梁,並指梁振英在僭建事件中,虛構一名曾替他驗樓的專業人士。劉夢熊直指梁振英過橋抽板,曾答應過委任劉進入行會,又答應只推薦他一人出任下屆全國政協常委,但全部食言,自己以頭號支持者和功臣身份反梁,比泛民有更大殺傷力。

不過,到2013年8月,劉夢熊被廉署落案起訴涉妨礙司法公正,後他再把入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石油案,被廉署再落案起訴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雖然劉於東方明珠案獲判無罪,惟卻於2016年2月,因妨礙司法公正被定罪,判刑18合月,並於今年2月27日刑滿出獄。

「撈底王」林奮強涉偷步賣樓
林奮強因偷步賣樓事件下馬,卻以發展大嶼山的委員會成員方式翻生。(資料圖片)

有「樓市大好友」及「撈底王」之稱林奮強,因政治理念獲梁振英賞識,梁甫上任即提攜林為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

林奮強在2012年7月上任行會成員時,曾書面承諾在任期間不買賣手上物業,但同時又表示會於未來數月內賣樓套現,惟同年10月底,政府卻宣佈加強調控樓市措施,包括增加住宅物業的特別印花稅及延長適用期限,林奮強因在措施推出前賣樓獲利,惹起爭議,更因向地產代理發額外佣金,被指干犯行賄條例,引起廉政公署調查,林最終於2013年8月自行辭任行會成員。

雖然林奮強因偷步賣樓一事下馬,但卻於2014年獲委任入加入發展大嶼山的委員會,再為梁推廣其經濟發展理念,以另一種方式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