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翻警車・有片】的士EU車 深水埗街頭相撞 警車翻側兩人傷

撰文:潘安奇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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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鋒車於意外現場翻側。(黃偉民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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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中,的士車頭被撞毀。(黃偉民攝)

今日(26日)晚上約9時45分,一輛警隊衝鋒車沿深水埗東京西街一線北行,至通州街交界與一輛的士相撞,衝鋒車被撞至翻側,而的士車頭嚴重損毀。意外中兩人受傷,現場所見,其中一名受傷男子,自行走上救護車。警方正在現場調查。

據現場目擊者表示,的士駕駛過時是綠燈,質疑是警車衝燈,導致意外。53歲姓陳的士司機受輕傷腰痛、的士男乘客腳傷、另外4名警員分別腰及手受傷,他們由救護車送院治理。

警察通例:警車安全情況下可超速

根據《警察通例》第18章第5條「速度限制及交通燈號」,警車只可在安全及以下情況超速,包括情況緊急、採取執法行動及進行駕駛相關訓練情況;另外,根據《道路交通 條例》第 77 條,當警車駛近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時,如遵從交通燈號或交通標誌的指示,會阻礙該警車正予使用所作的用途,則必須響起警號。

警車翻車意外後,其中一名受傷男子,被送上救護車接受治理。(黃偉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