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報》主席谷卓恒被商人入稟追討300萬元

撰文:陳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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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報》主席谷卓恒被商人入稟追討3百萬元。(谷卓恆facebook圖片)

《成報》主席谷卓恒被指於2015年10月向一名商人借貸300萬元,但只還了兩期共9萬元利息外,便沒有再償還任何欠款和利息,上周遭該商人入稟追討300萬元本金及利息。

原告為鄧偉權,被告為谷卓恒。入稟狀指,兩人均是商人,原告於2015年10月經朋友介紹下,借300萬元予被告,被告答應在兩個月後還款,而該借貸的利率為每月1.5厘,可以谷在同年12月只償還了兩期利息合共9萬元外,即使原告在2016年1月不斷催促被告還款,被告仍未償還分毫,故入稟要求被告還款以及每年18厘利率計算的利息。

案件編號:HCA 103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