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致命意外 工人轟疑趕工、工作台設計差等三罪宗惹禍

撰文:黎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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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3月底發生工作台倒塌致命意外,造成2死3傷。職工盟及工黨批評政府就意外調查進度緩慢,並引述事發現場工人揭露承建商三宗罪,包括質疑因趕工而升高臨時工作台 、工作台設計有問題 ,以及無為工人提供獨立救生繩。工會促請政府深入調查事件。

職工盟及工黨聯要求政府嚴查大橋致命工業意外成因。(黎梓緯攝)

工黨主席胡穗珊引述橋面工作工人指,當日承辦商疑趕工,在未退潮的情況下,急於把橋底的臨時工作台升起移往躉船,結果吊架及帆布帶先後斷裂,兩名當時在工作台旁邊棚架工作的尼泊爾工人,因安全帶繫在工作台上而遭扯落海身亡。胡指與勞工處在事發後發指引表示,意外是因吊索突然斷裂及工字鐵移位而造成不同。

工會促政府盡快打撈工作台

胡批評承辦商趕工忽視安全,亦沒有提供獨立救生繩予在棚架的工人,僅把安全帶繫於臨時工作台上,亦質疑臨時工作台的設計有問題,難以承托及穩固,容易移位。她亦批評勞工處及路政署缺乏對工程的風險評估及監督,促請政府須深入調查及盡快打撈工作台,亦須檢討業界承辦商自行聘用安全監督人員的制度,改由第三方聘請,避免利益衝突以保障工人安全。對現正進入最後階段的大橋工程,胡穗珊擔心在安全情況未有改善下會出現更多事故。

建築地盤職工總會理事長陳八根批評,政府以價低者得方式招標,令承辦商不花錢增設安全設備,「有事就搵保險埋單」,漠視人命。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亦指現時就工業傷亡的罰則低,未能起阻嚇作用,建議政府加立法嚴懲沒執行安全措施的承辦商及發展商,亦應引入工人舉報系統,加強執法。

港珠澳大橋工作台今年3月29日塌下,兩名工人墮海死亡。(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