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修例】政府:國際機構沒規定委任及直選比例

撰文:陳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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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表示沒有政策維持醫委會委任及直選比例1比1 。(資料圖片)

政府建議修訂《醫生註冊條例》,增加政府委任議席,遭業界抨擊壟斷醫委會,要求維持現時委任及直選1比1比例。政府回應稱,國際的醫生監管機構,委任及直選委員人數及比例,沒有絕對標準。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維持選任與委任委員1比1的固定比例,並非政府政策目標。局方又留意到國際間就醫生監管機構的選任委員人數及比例沒有絕對標準。例如:英國及澳洲的醫生監管機構並沒有選任醫生委員。即使有些地區的醫生監管機構有選任委員,比例亦各異。例如新西蘭監管機構有1/3為選任委員。

委任者獨立於政府

醫委會其中10名由政府委任的醫生委員,由衞生署、香港大學、香港中文大學、醫院管理局及醫學專科學院各提名兩人及由行政長官委任。雖然他們由政府委任,但並不代表政府,在作出決定時,是獨立於政府的。

在增加業外人士參與方面,政府建議由4人增加至8人,即總委員人數由28名增至32名,業外委員佔25%。醫生委員的比例仍佔大多數75%,符合專業自主的精神。 

紀律聆訊增加人數

另外,政府建議紀律聆訊程序,以增加醫委會處理投訴的效率、問責性及公信力。在初步偵訊階段,醫委會可以成立多於一個初步偵訊委員會(偵委會)處理投訴。

在紀律研訊方面,審裁顧問的人數由14名增至34名,當中屬醫生的審裁顧問由10名增加至20名,而業外審裁顧問則由4名增加至14名,並調整研訊會議法定人數的構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