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龕條例】撐同反同激辯 建制批僭建婚姻 泛民指上綱上線

撰文:李大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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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續會,第二天審議《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辯論繼續變成「撐同志」及「反同志」的爭拗,泛民和建制派爭論非血緣及非婚姻關係人士可申請領回骨灰的修訂。民建聯議員李慧琼指,泛民議員加入修訂屬「偷襲」,試圖將海外同性婚姻引入香港,「僭建」親屬的定義。人民力量陳志全則強調,修訂只想在生死關頭為同性戀伴侶打開方便之門,議員不應將支持修訂與否,變成爭辯是否接受同性婚姻。

民建聯議員李慧琼認為,有議員欲透過《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偷襲,加入同性婚姻的元素影響和衝擊現行婚姻制度。(鍾偉德攝)

工黨議員張超雄提出修訂,將《條例》內親屬的定義中,加入獲外國法律承認的同性婚姻家庭,而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亦提出,修訂《條例》內可取回骨灰的「相關人士」的定義,由同住2年變成同住1年,即可列為「相關人士」,領取骨灰的次序排在遺產代理人及親屬之後,意味着同性伴侶也有權領取先人骨灰。

民建聯議員李慧琼批評,相關修訂「僭建」親屬的定義,指有議員欲透過《條例》「偷襲」,加入同性婚姻的元素影響和衝擊現行婚姻制度,認為有人利用修訂,引發爭議議題。她擔心草率通過修訂會引起骨牌效應,於理、於法均不合,形容引入海外同性婚姻非常危險。獨立建制派議員何君堯則批評,修訂有如「順手牽羊」,順帶引入同性婚姻。

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則批評何君堯胡亂引用成語,有如前立法會議員鍾樹根。陳志全表示,只想《條例》在生死關頭為同性伴侶打開方便之門,舉例指涉及生死或疾病的法例,如《家暴條例》、《致命意外條例》和《電子健康紀錄互通條例》,均有保障同性伴侶, 認為建制派議員質疑修訂會破壞家庭價值的指控屬上綱上線。他強調不應將修訂辯論變成爭辯是否支持同性婚姻,希望政府日後提供平台讓社會討論同性婚姻。

陳志全稱,修訂只是想在危急關頭為同性伴侶提供方便之門,不能與同姓婚姻混為一談。(鍾偉德攝)

另一位議員劉小麗就指,中國人傳統並非一夫一妻,而是一夫多妻,丈夫可隨意休妻,指一夫一妻只是70年代由殖民地政府引入,屬「殖民餘毒」,並引述有研究指,一夫一妻制屢因辦公窒戀愛受破壞,認為若要保護一夫一妻的家庭價值,不如先訂立標準工時。工黨議員張超雄則反駁李慧琼,否認屬偷襲,指有關修訂於去屆立法會已由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提出,亦引起不同團體關注。對於何君堯稱,有議員受日前台灣宣布同性婚姻合法化而引入修訂,張超雄批評何君堯扭曲事實,質疑「係咪要咁樣議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