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撥款】後備停工方案 兩周後揭曉

撰文:鄭思思 陳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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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香港段項目196億元追加撥款上周六未獲立法會財委會表決,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指,政府如認為撥款於3月內無法獲批,則要向港鐵公司發出暫停工程通知,港鐵收到後要作出停工的具體安排,政府已要求港鐵公司於兩星期內提交暫停工程的詳細計劃,包括停工步驟等細節。

政府不排除日後以仲裁方式追討港鐵責任,雙方有機會對簿公堂。(資料圖片)

張炳良下午與港鐵公司主席馬時亨、行政總裁梁國權等召開緊急會議,商討是否啟動停工程序。張炳良會後稱,根據港鐵向政府匯報的最新數字,工程開支於3月將達600億元,故政府需於3月內決定是否暫停工程;張炳良指,雖然立法會擬於3月加開4日會議審議撥款,惟立法會程序有很多不可預見的情況,3月下旬亦適逢復活節假期,政府對通過撥款感憂慮,要作最壞打算。

對於會否擔心承建商或分判商提早離場。張炳良指港鐵會聯絡他們了解情況,呼籲承建商保持冷靜,勿因憂慮而延誤施工。被問到死線予人感覺「一改再改」,以及為何不及早責成港鐵制定詳細計劃,張炳良解釋需考慮最新現金支出情況。

據了解,港鐵會提交不同停工方案的具體安排和財務影響,考慮是全面停工、部分合約停工,抑或分階段停工等。張炳良回應時指,港鐵公司會處理有關問題,惟他認為難以部分或分階段停工。

在運房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中,並無提及部分合約停工或分階段停工的方案,文件只提及整個工程暫停,每月要花2.33億元保養工地和機械,根據合約工程暫停最長6個月,如兩至三年內重新招標,則需282億元額外費用。另外文件提及,假設終止合約,完全停工,便涉及一筆34億元款項以支付工程終止費用和過去承建商申索的費用,另外花費106億元完成部分必要工程。

田北辰估計短時間內重啟工啟或涉逾百億元。(資料圖片)

田北辰:停工後召回工人機器 料涉百億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稱,文件指如暫停6個月後再終止合約,累計要48億元,但文件無提及,在6個月之內重啟工程又要額外花多少錢(即追加196億元撥款,在半年內獲得通過後重啟工程)。他說暫停工程期間,承建商已撤走、工人撤走、部分機器也撤走,如果要再召回他們,粗略估計可能涉及百多億元:「對我們來講,最緊要是不要再返來拿錢,我們承受不了再經過一次財委會。最好所有東西政府自己搞。」他又相信,3月中是「剪布」的關鍵時刻。

張炳良見記者時則說有關費用仍在評估,強調並不包括在與港鐵公司達成的844.2億元封頂協議內,政府需承擔有關費用,並再次向立法會申請撥款。

馬時亨再呼籲議員盡快通過高鐵項目撥款。(陳焯輝攝)

馬時亨則指,高鐵項目已完成逾77%,如暫停工程涉及的安排十分複雜,工程項目的7000名工人及技術人員亦會受影響,再次呼籲立法會議員「高抬貴手」,3月份內批出追加撥款。

黎廣德促即停工改建商城 省億元保養費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就促請政府即時停工,省去暫時停工每月2.33億元的保養費,又建議花40億元改建西九總部做地下商城和公共社區用途,另外40億元改建石崗車廠為新巿鎮,再加上政府計算停工後的106億元善後工程費用(包括結構和保養工程),合共186億元將高鐵改建,以避免進一步超支和「一地兩檢」的爭議。

他又質疑政府說停工涉及的一筆過34億元款項,是否足以支付過去承建商申索的費用,因為申索個案已累積超過692宗,涉款223億元,如果以工程界過往經驗有一半可以成功索償,都超過100億元。

港鐵主席馬時亨較早前表示,一旦港鐵3 月底「撳紅掣」停工,承建商要離場及遣散約7000名工人,機器亦會全部撤走,若要復工便需重新招標。(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