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索償陷阱 未成功也追討4萬律師費

撰文:何寶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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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員因工受傷,擔心生計之餘,更要慎防索償代理陷阱。工業傷亡權益會去年接獲30多宗投訴,發現有律師樓或索償代理機構會在勞工處辦事處或醫院,向工傷僱員招手,訛稱不收取費用,為他們向僱主索償,然後故意延長法律工作,以收取昂貴律師費,當工傷僱員不滿並要求終止法律服務時,律師樓或索償代理便會律師費。有個案被追討4萬多元,慘被瓜分3分之2賠償。

陳錦康(中)表示,有律師樓透過工傷工友,遊說其他工友接受法律服務,以減低事主戒心。(何寶儀攝)

貨運工人李先生在2012年不慎被貨物壓倒,下半身活動能力受損,僱主當時未有報工傷。李先生遂自行到勞工處呈報工傷,於門外卻遇到一名自稱「意外援助協會」的男義工,聲稱可為他找律師索償,李不疑有詐,便跟隨該義工到律師樓。律師樓職員在李先生面前,聲稱他可獲100多萬元賠償,又指法律服務是免費,1個月後,職員要求李先生簽委託書及提交假紙,又教唆他更改受傷日期。

李生引述律師樓職員指,不更改受傷日期的話,官司將會很難打,又稱更改口供不需負上法律責任。(何寶儀攝)

工傷僱員:律師樓好像在傷者身上割肉

該律師樓其後在未獲李先生同意下,向僱主發律師信,事主擔心此舉影響「出糧」,遂委託另一名律師索償。去年初,李先生與僱主達成和解,取得6萬元賠償。以為事件告一段落之際,本月初,之前未能為李先生索償的律師樓,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向李先生索取4萬元律師費,有違當初不收費用的承諾,令他頓感驚愕,「律師樓好像在傷者身上割肉,根本無為我做過什麼。」

包括李先生在內,協會共接獲4宗涉及同一間律師樓的投訴,手法包括誇大賠償金額、誤導工友不收取費用、轉介工友向財務公司借錢等,帳單亦甚含糊,有個案需支付數千元影印費及交通費,當事主要求暫停或終止法律工作,即被要求支付高昂律師費。

總幹事陳錦康表示,涉嫌欺騙工傷僱員的索償機構,多會派員到勞工處及醫院遊說僱員,更有律師樓自行註冊團體,改名為「工傷協會」、「意外傷亡權益會」等與工會相近名稱,以減低僱員戒心。他呼籲,僱員切忌向陌生人透露工傷狀況,不要輕易與律師樓簽訂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