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屯門色魔】旺角落網!事隔兩日公布事件 林卓廷:唔太理想

撰文:蔡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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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5 更新】疑犯28歲姓林,涉嫌「強姦」被捕。消息稱,有人家住屯門區,有「打劫」及「非禮」案底。
【2320 更新】消息指,疑犯已於旺角區被捕。
屯門寶田邨出現色魔,疑犯案發當日乘升降機的畫面曝光!疑為一名年約28至30歲,身高約1.65米,中等身材,短黑髮及染有少許金髮,深色皮膚,身穿灰色T恤、藍色短褲及穿黑色鞋,攜帶一個斜揹袋的中國籍男子。
受害人上周五(9日)傍晚報案,惟警方至今日(周日)下午才公布事件,當中足足相隔近兩日。負責案件的主管否認延遲通報,解釋警方需先進行初步調查,例如落口供等,才公布事件。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情況「不太理想」,指警方應於初步調查其間,盡量將資料告知居民,讓居民提高警覺;亦有議員認為盡早公布,市民亦可「幫下眼」。

色魔外貌曝光,身穿灰色T恤、藍色短褲及穿黑色鞋。(讀者提供)
疑犯以黑布蒙頭,晚上由旺角警署押送到屯門警署。(陳永武攝)
警方事發兩日後才公布事件。(王譯揚攝)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若果女事主於周五傍晚已經報案,而警方周日才公布,是「不太理想」。「警方應該要提醒市民,有這樣的案件發生,讓市民提高警覺。警方當然要初步調查,但亦應將已掌握的情況盡量告知。」他強調公眾有知情權,又指疑犯犯案後已經會提防警方調查,不存在打草驚蛇之說。

而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則認為以常識來說,警方通報的時間是「遲了一日」,但或許有實際的調查及需要才較遲公布,未必是刻意拖延。她指犯人有可能會連續犯案,因為警方應盡早知會居民,好讓居民多加防範,同時亦可「幫下眼」。

事發於上周五(9日),女事主早上11時回家時被疑犯尾隨至寶田邨一棟大廈,色魔於女事主開門時,伺機將她推入單位,以武力制服女事主,向她侵犯。女事主當日傍晚時分由社工陪同下報警,案件交屯門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表示,警方應該盡量、盡早公布事件,提醒市民。(資料圖片)

01百科

事件令居民人心惶惶,甚至有人想起90時代,為禍屯門友愛邨及大興邨等地的「屯門色魔」林國偉。這名令居民聞之色變,甚至是自發組成自衞巡更隊以護送女士歸家的「屯門色魔」,不止劫色,更劫財,甚至害命。

首宗事件發生於1992年4月,當時21歲的林國偉,於屯門友愛邨強姦一名19歲少女。隨此之後,林國偉陸續犯案,更由屯門區轉至紅磡區,最終受害人多達13人,其中三人被勒死。至1993年8月,他強姦一名21歲少女後,更逼少女交出電話號碼,翌日更邀她看電影,終被埋伏的警員拘捕。林國偉最終被判終身監禁,事件亦被改編為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