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一周年】消防發5千警告信 僅5%遵從:有需要可延期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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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下旬發生牛頭角迷你倉四級火後,消防處及多個政府部門隨即就迷你倉消防隱患及工廈違規經營情況,執行一連串巡查及執法。事隔近1年,消防處已巡查所有迷你倉並向有問題迷你倉發出「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惟近5,000張通知書僅239張遵辦,遵辦率極低。
消防處解釋,容許表現積極改善的營運者花時間執行工程,有需要可延遲通知書限期,惟處方未有回應有否強制完成時間表,意味通知書限期或可無限期延續。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徐文良指,截至本年6月11日,處方已向發現有違規事項的764間迷你倉,發出4,900多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其中239張已獲遵辦,遵辦率只有近5%。(江智騫攝)

53間迷你倉收通知書後結業

消防處副消防總長徐文良指,統計到本港有885間迷你倉,截至本年6月11日,處方已向發現有違規事項的764間迷你倉,發出4,900多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其中239張已獲遵辦,遵辦率只有近5%,只有3間完全遵辦所有指示而不使用替代方案,有53間迷你倉在收到通知書後因商業決定而結業。

徐文良又表示,消防處多次跟迷你倉業界會面,並先後舉行兩次簡介會,不少業界人士均願意配合,業界亦提出替代方案,指以耐火物料取代2.4迷倉距的標準。他稱,處方原則上同意並落實,惟有個別幾個迷你倉對改善措施並不積極,短期內將提檢控。

對於只有3間迷你倉完全遵辦是否滿意,徐文良回應指,明白營運者須時處理窗口和間隔佈局的問題,如處方了解到營運者正積極執行改善工程,如已找顧問公司設計改善,處方會容許延遲通知書到期日,惟未有強制設立時間表要求營運者改善,即通知書限期或可無限期延續。

屋宇署:已發逾1600張法定命令

消防處指,一般迷你倉涉及的違規事項主要是單位逃生門裝有不合規格的門鎖、消防喉轆系統覆蓋不足、出口和方向指示牌數量不足、窗口遭阻塞及數量不足、以及迷你倉貯存間隔的排列布局存安全隱患。

屋宇署總屋宇測量師潘玉龍則指,經巡查所有迷你倉後,截至本月11日,發現有766間迷你倉涉違反建築物條例,並向業主發出共1627張法定命令,遵辦只有69張;地政總署首席地政主任梁閠興表示,截至本月11日,已查核865間懷疑違契個案,當中有219間確認違反地契用途,並均向涉事業主發出警告信,當中33間已糾正,182間因未有在限期前糾正而被釘契,但未打算收回任何單位。

迷你倉大火共燃燒108小時,沒有人預料到行動會奪去消防員的寶貴性命。(資料圖片/黃永俊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