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 3年前七一「預演佔中」受傷 入稟向警務處索償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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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預演佔中」期間執勤的警員入稟向警務處索償,指2014年7月初在中環和灣仔執勤時受傷,控告警務處疏忽,違反僱傭合約的責任,但入稟狀沒有披露索償金額。

原告警員蔡錫秋,近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警務處處長,指自己因為「預演佔中」被派往中環和灣仔,2014年7月1日在灣仔駱克道執勤,翌日則被派往中環匯豐總行附近,又在2014年7月16日和17日為香港書展執勤,工作期間受傷。

蔡指控警務處疏忽,使他工作期間受傷,違反僱傭合約的責任,向處方索償。但入稟狀沒有披露蔡受傷的性質、詳情和索償金額。

案件編號: HCPI 62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