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拉下空姐內褲逼買10萬療程 兩美容院店員威迫營銷罪成候判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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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空姐光顧觀塘一間美容院接受淋巴排毒療程期間,疑被人脫至全裸及被職員威嚇下,簽卡近十萬元購買眼部及胸部療程。兩店員因而被控,案件今在觀法院裁決,裁判官指,兩被告互相配合、一唱一和地評論空姐接受美容療程後的成果,繼而展開轟炸式硬銷,是共同計劃的一部份,裁定兩人行為屬騷擾及威迫的銷售行為,裁定二人罪成,案件押後至7月4日,以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期間還押。

兩被告在觀塘法院被裁定罪成。(資料圖片)

首被告鄭如蓮,46歲,美容師,次被告李貴萍,27歲,美容顧問,二人各否認兩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控罪指二人在去年二月廿六日於富利廣場的心悅纖體美容中心內向彭姓女事主(27歲)作出威嚇營業行為。

兩被告月入2至6萬

第一被告大狀求情指,首被告初犯,月入2萬至3萬,案中沒有得益,亦沒有證據指兩被告「夾埋」,而案中被告沒有得益。

次被告大狀求情指,被告事後的佣金被扣起,而次被告亦曾要求公司退錢,但公司認為事主自願簽單,故公司拒絕退款,而律師又指今次銷售可能只是牽涉「死纏爛打」,而次被告月入6萬,是家中經濟支柱,需供養弟妹,已有很大教訓。

首被告鄭如蓮(左)及次被告李貴萍(右)否認作出威嚇營銷行為。(資料圖片)

官指事主無驗傷可理解

裁判官裁決時指,女事主當時只以毛巾蔽體,面對兩被告的銷售時,陷入進退兩難的局面。雖然辯方質疑她事後沒有驗傷,庭上的證供與消委會的口供不一致,但裁判官認為女事主因感尷尬而沒有驗傷是可理解的,口供上的不一致亦可能因為消委會職員未有記錄而造成,故在細節上有出入並不出奇,並認為女事主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裁判官又指,兩被告互相配合、一唱一和地評論空姐接受美容療程後的成果繼而展開轟炸式硬銷,是共同計劃一部份,裁定兩人行為屬騷擾及威迫的銷售行為,令女事主承受巨大心理壓力,故裁定二人罪成。

案件編號:KTCC35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