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黎棟國再拒設獨立委員會:刑事調查暴徒最合適

撰文:黎靜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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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二(2月9日)旺角騷亂,是繼前年佔領行動後,另一場佔領主要幹道的群眾運動。據保安局向立法會議員的回覆,1003名因佔領行動被捕的人當中,共有74人被定罪,定罪率約7.3%。而截至昨日(3月1日),警方就旺角騷動拘捕75人,並控告其中48人暴動罪,一名控以非法集結罪。

前年大批人士佔領主要交通幹道,表達爭取真普選訴求。(資料圖片)

截至1月 佔領定罪率約7%

保安局回覆議員提問佔領行動拘捕及檢控人數,共有1003人在佔領期間或之後被捕,其中216人已經、正在或將會經司法程序處理,而截至本年1月31日,共有74人被定罪及42人須簽保守行為,定罪率約7.3%。

保安局長黎棟國今日在立法會表示,截至昨日(3月1日),警方就騷動拘捕75人,並控告其中48人暴動罪,一名控以非法集結罪。他重申,不會成立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旺角騷亂,獨立調查會令焦點模糊。

黎棟國指刑事調查旺角騷亂,較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合適。(資料圖片)

他認為旺角騷亂與南丫海難性質截然不同,後者是導致嚴重傷亡的海上交通意外,獨立調查委員會可確定意外起因、檢討海上安全及監管,避免同類意外;也不能與1966年天星小輪加價騷亂比較,今日社會透明度和自由度高,市民有言論等自由。相反,旺角騷亂是「暴徒集體蓄意違法的嚴重刑事暴力及犯罪事件」,涉及暴動、非法集結及縱火等罪行,刑事調查是最合適做法,公眾可透過審訊了解真相。

民主黨涂謹申批評政府定性事件為「回歸後最大規模暴動」,與政府施政無關,只是「埋首沙堆做鴕鳥」無視問題,無助解決問題。工聯會王國健則認為政府應調查事件,是否有人在背後策劃組織、提供資金及物資,尤其騷亂是否有境外勢力與本土分離勢力結合,了解騷動目的及意圖。民建聯葉國謙要求警方注意,表明日後抗爭無底線的極端組織,招募青少年參加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