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一連三日打擊藥駕醉駕拘3司機  其中一人拒絕「吹波仔」被捕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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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在區內展開代號「追捕者」(QUICKCHASER)行動,在區內主要幹道設置路障打擊藥駕及酒駕。警方於前日(24日)至今日(26日)期間截查119架車,並向司機進行酒精呼氣測試。

行動中,兩名分別45及47歲的本地男司機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涉嫌「酒後駕駛」被捕;另外一名27歲本地男司機因未能提供酒精呼氣測試樣本,涉嫌「未能提供呼氣樣本以作檢查呼氣測試」被捕。所有被捕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提醒駕駛者,酒後及藥後駕駛危害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根據香港法例,「酒後駕駛」及「藥後駕駛」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罰款2.5萬元、並分别須停牌3年及5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