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電動單車男因的士切線減速 開車門理論 網民:惡人先告狀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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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今日(15日)流傳一段近半分鐘的車Cam片段,拍攝到觀塘有一輛的士打左燈及切線入茶果嶺道。切線一刻,的士後方有一名身穿黑衫的男子騎著電動單車駛至,惟兩車仍至少相距約6米距離。惟單車男疑因的士切線,遂減慢車速,再切入左一線。其後兩車因交通燈轉為紅燈而雙雙停車。豈料單車男隨即駛近的士及與的士司機理論,未幾更落車走向司機位打開車門,繼續指罵司機,甚至有推撞,顯得相當勞氣。影片就此結束,但卻引起網民熱議。

不少網民認為的士司機並無做錯,因為本身的士車速不快,而且早已打燈切線,加上兩車相距一定距離,並不構成危險。網民反指單車男駕駛電動單車已屬違法,仍「惡人先告狀」,直指他「無牌,惡過有牌」,並指單車男涉嫌襲擊的士司機,已至少干犯兩宗罪,要求報警處理。

切線一刻,的士後方有一名身穿黑衫的男子騎著電動單車駛至,惟兩車仍至少相距約6米距離。
單車男疑因的士切線,遂減慢車速,再切入左一線。
兩車因交通燈轉為紅燈而雙雙停車。豈料單車男隨即駛近的士及與的士司機理論。

根據現時法例,任何人在行車道,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電動可移動工具」,例如: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等,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香港法例第374章)及其附屬法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