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港大經理串謀詐騙 隱瞞財務利益 促成採購交易

撰文: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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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港大一名牙醫學院技術經理,涉及4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1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在無披露於一間科技公司中有財務利益,促成該公司取得逾84.1萬元的港大採購訂單及裝修工程。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1名港大技術經理。(資料圖片)

案情指57歲的袁大鵬於於2013年3月至2016年6月期間,為港大牙醫學院技術經理,並在牙醫學院轄下的中央實驗室擔任技術人員主管,負責處理有關中央實驗室的研究物料、實驗室儀器及裝修工程的採購工作。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在執行公職或與其公職有關的事時,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不當行為;涉嫌在安排和促成港大完成與MT Scientific Company (MTSC)總額逾11.9萬元的直接採購,但未有披露他及其妹擁有MTSC或在MTSC中有財務利益。

其後再次在無合理辯解或理由下,安排及促成MTSC為港大為實驗室科技公司的機械安裝附帶裝修工程,費用為60萬元。之後再涉串謀一間醫療護理公司前營業代表詐騙港大,虛稱該公司報價不包括任何裝修工程,並安排和促成MTSC為港大判給該醫療護理公司訂單,涉及的機械安裝附帶裝修工程,費用為5.1萬元。

對於港大合辦EMBA課程躋身第2名,該校經濟及工商管理學院院長蔡洪濱表示,對創出佳績感到非常高興,並且感到鼓舞。(資料圖片)

其餘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控罪涉另外兩張判給MTSC的訂單,分別逾4.1萬元及逾3萬元,被告同樣未向港大披露他及其妹擁有MTSC或在MTSC中有財務利益、參與處理有關採購時沒有申報有利益衝突。

被告現獲准保釋,將於周四(2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案件將被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廉署接獲涉貪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調查期間獲港大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