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度重犯】地緣政治?恐怖信差? 解構印裔重犯的「恐怖」脈絡

撰文:劉定安 蔡靜心 鄧詠中 彭愷欣 呂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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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印度籍男子Romi,本月在尖沙咀涉及一宗劫案落網,被揭在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榜上有名,並跟恐怖份子扯上關係。根據印度傳媒報道,Romi被指擔當印度旁遮普邦(Punjab) 黑社會分子與巴基斯坦三軍情報局(ISI)所支持組織之橋樑。但Romi的代表律師Gurpatwant S Pannun指,關注印度政府近年常把政治異見者包括分離主義者標籤為恐怖份子。

Romi的代表律師Gurpatwant S Pannun(圖右)指,印度政府近年常把政治異見者包括分離主義者標籤為恐怖份子。(蔡靜心攝)

29歲印度籍男子Romi,因涉及去年及今年兩宗劫案,本月初落網,被揭發為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的通緝要犯。印度政府指Romi是恐怖份子。根據印度傳媒的報道,當地警察指,疑犯Romi擔當印度旁遮普邦(Punjab) 黑社會分子與ISI所支持組織之間的重要橋樑,指Romi支持巴基斯坦的恐怖份子,並透過通訊軟件及社交網站等平台組織犯罪活動。

ISI為巴基斯坦三軍情報局

翻查資料,三軍情報局(Directorate for Inter-Services Intelligence,ISI)是巴基斯坦最大的情報機構,成立於1948年,主要職能與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及英國秘密情報局(MI6)相似。其總部原位於拉瓦爾品第,後遷往伊斯蘭瑪巴德,三軍情報局的現任局長為Zaheerul Islam中將,在2012年3月上任。

ISI被指為恐怖組織保護傘

過去有報道指三軍情報局與恐怖份子有聯繫,例如在2007年,阿富汗當局表示一名被扣押的塔利班發言人哈尼,在審訊過程中承認組織領導人穆罕默德,奧馬爾正在受到巴基斯坦三軍情報局的保護。2010年,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發表報告,指有確鑿證據顯示巴基斯坦三軍情報局為阿富汗塔利班好戰份子提供資金、訓練及避難場所,甚至成為塔利班領導委員會的成員。

2011年,涉嫌參與2008年孟買連環恐怖襲擊的疑犯塔哈瓦爾‧拉納在美國法院接受審訊時,有證人供稱巴基斯坦三軍情報局是南亞最活躍的伊斯蘭恐怖組織「虔誠軍」及巴基斯坦激進組織「穆罕默德軍」等好戰組織的保護傘,三軍情報局向這些組織提供軍事及財務上的支援及訓練,在制定攻擊孟買的計劃時,虔誠軍與三軍情報局合作非常密切。

29歲的Romi 被揭發為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的通緝要犯。

律師質疑印政府標籤異見者為恐怖份子

不過,Romi的代表律師Gurpatwant S Pannun指,有關Romi涉及多宗嚴重罪行的指控,只屬當地政府的片面之詞。他關注到印度政府近年常把政治異見者包括分離主義者標籤為恐怖份子。Pannun表示,根據香港與印度簽署的引渡協定,任何人如受政治迫害,可申請拒絕引渡回國。他續指,現階段Romi未提出酷刑聲請或政治庇護。消息指,ISI首先絕非聯合國定義的恐怖組織,而印、巴兩國一直不和,地緣政治關係,或對恐怖組織、恐怖份子的定義也有所影響。

港府與19國簽訂引渡協議

根據香港法例第503章《逃犯條例》,原來本港與19個國家簽訂了移交逃犯協定,包括澳洲、加拿大、德國、捷克、紐西蘭、英國、美國、南非、菲律賓、芬蘭、荷蘭、新加坡、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斯里蘭卡、葡萄牙、韓國、愛爾蘭,與及今次案件疑犯的祖國 —— 印度。此外,港府亦已和法國簽訂協定,但未生效。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525章《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該協定為締約雙方對等、可相互提供協助或移交犯人之外,港府亦有權就外國政府提出的沒收令,暫代外國政府沒收或凍結犯人的財產。

政治罪行可不移交

不過,原來簽訂了協定,也未必一定要將犯人移交回該國。按現時港府與19國簽訂有效協定的內容,有一條條款是19個國家均大致相同,就是「被控或被定罪的罪行屬政治性質的罪行」,被要求方有權拒絕移交;或者疑犯/犯人一經交回,可能因其種族、宗教、國籍或政治意見,而在審判時受到不公平對待、被懲罰、被拘留或使其人身自由受限制時,亦可拒絕移交。當然,謀殺國家元首及家屬,並不屬於政治罪行。

此外,有部分國家則列明,如該國法律可判處死刑,而該國未能保證疑犯/犯人回國後不會處以死刑,被要求一方亦有權拒絕移交、甚至必須拒絕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