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前港隊成員 羽毛球教練涉違《商品說明條例》被捕

撰文:陳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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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前港隊成員的26歲男羽毛球教練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海關拘捕。(資料圖片)

一名擔任羽毛球教練的26歲男子,在訓練班海報及社交網絡聲稱自己為前港隊成員,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昨於將軍澳被海關拘捕,案件仍在調查,被捕男子現時正保釋候查。

海關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指被捕男子在訓練班海報及社交網絡,聲稱為前香港隊成員,涉嫌向消費者作不實陳述,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中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條文。商戶如作相關不實陳述,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海關呼籲商戶應遵守《商品說明條例》規定,如商戶未能確認資料真確性,必須先核實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