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篋棄屍】台官員料難引渡疑犯 盼港警提供口供證據

撰文: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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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少女潘曉穎與19歲姓陳男朋友遊台期間,遭男友殺害後拖篋棄屍,根據台媒中央社引述台灣司法官員指,引渡案中疑犯前往台灣有難度,但台灣願意進行司法互助,透過正式管道交換證據,例如疑犯的口供筆錄,釐清案情。

疑犯在港被落案控告兩項盜竊罪名及一項處理贓物罪。(資料圖片/賴南秋攝)

此案件目前由士林地檢署偵辦中。雖然犯罪行為發生於台灣,惟疑犯已返回香港,而台港沒有引渡條例,香港亦無管轄權,除非能證明他在香港已有犯罪行動與計畫。目前香港警方只可以以疑犯盜用死者信用卡、處理死者手機等物品,以「竊盜罪」及「處理贓物罪」起訴他。

士林地檢署在本月16日已正式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香港警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希望港警提供陳姓男子的口供,以釐清案情。而香港警方已在21日派員前往台灣,和台灣專案小組成員在警政署刑事局交換意見,會談約1小時,初步了解,多數證據都調查完整。

台官員料引渡疑犯來台可能性低

據兩名台灣司法官員指出,過往中國向香港提出引渡要求,香港也沒有移交疑犯,相信要讓疑犯引渡至台灣的可能性很低。但如果香港或台灣在私下交換證據資料,案件未來進入法院審理時,可能會碰上無證據能力的問題。

因此,要透過正式管道交換證據,免除疑慮,也是司法互助的一環。香港如果透過正式管道向台灣尋求司法互助,請求台灣移交相關證據,台灣持正面、合作的態度,也希望港警提供陳姓疑犯的口供。

中央社又引述台灣法律界人士指,過去一名台灣黃姓醫生在中國殺死女友後,返回台灣,中國當時透過正式管道將受害人資料給台灣,讓案件繼續調查。台灣法院最終判醫生有期徒刑11年定罪。是次的香港少女遇害案件,也許可以參考相關方式進行。

19歲疑兇與其20歲女友潘曉穎,上月赴台旅遊。惟男方自行回港,潘女失去蹤影,其家人尋女不果於香港報警,至13日由台灣警方於竹圍站對開單車徑草叢,發現潘女的屍體,當時死者頸骨斷裂、屍身嚴重腐爛。其男友亦在當晚於香港被捕,早前被控盜竊和處理贓物罪,提堂後不准保釋,案件押後下月中再提訊。

疑犯搬動着沉重的行李篋離開旅店,往搭乘捷運。(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