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囚重生】洗衣都問案底磨滅求職意志 社協促改革案底申報制度

撰文:彭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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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哋探啲朋友,九成都話我出嚟唔再犯事。」香港社區組織總幹事吳衛東稱,出獄後生活的窮迫,時時捉襟見肘,總推使更生人士再犯。那懲教多年來的職業培訓幫不上忙嗎?有更生人士認為相關培訓華而不實,吳衛東希望政府能改革懲教工業工種。然而,擁有工作技能只是第一步,要在私人市場找到工作才最磨滅更生人士的希望,皆因連洗衣房的工作,聽到「有案底」三字,也注定「份工凍過水」。吳衛東建議,政府參考外國做法,某些敏感工種才允許僱主查問僱員案底紀錄,以確保更生人士不受歧視。

更新人士阿明及貫中出獄後,多次求職時因有案底而食白果。(彭愷欣攝)

獄中培訓製造路牌、垃圾桶難揾工

懲教署按照法例規定,會安排成年在囚人士從事有報酬工作,目的是令在囚人士在釋前掌握就業技能,為重投社會做好準備。惟吳衛東認為,在囚人士在獄中所掌握的工作技能對其出獄後幫助不大,因工種主要為製造路牌、垃圾桶,洗衣及為公共圖書館訂裝書籍等,大部分工種已絕跡私人市場,「路牌全港除咗懲教署,冇其他私人公司做。」

餐飲培訓課程華而不實

更生人士阿明(化名)曾在塘福懲教所報讀餐飲培訓課程,他認為課程內容不實用,「入邊啲餐飲教你招呼一圍枱五個或者十個人,出邊茶餐廳一個鐘頭工作量可以等於佢十倍廿倍,唔係講個質係講量」,阿明認為課程「華而不實」,加上茶餐廳步入電子化,用電子產品下單令不熟科技的他出獄後無法投入餐飲業。吳衛東建議政府應由監獄中的工種開始改革,讓在囚人士掌握實用的工作技能。

香港社區組織總幹事吳衛東認為,獄中工種應改革,提供實用的工種。(資料圖片)

在囚人士於獄中工作可獲得薄酬,吳衛東指以往接觸的在囚人士在出獄當日,身上約有500元的儲蓄,「500蚊捱到7日已經好叻」,吳指以往探監時,大部分在囚人士都指不會再犯事,「我地探啲朋友,九成都話我出嚟唔再犯事,但佢地出到嚟,生活唔到,嗰種生活壓力係有機會(令佢內心)有拉扯」,特別是無家可歸的人士,最後只能投靠以前一同犯事的朋友,容易重蹈覆轍再犯案。

出獄一個月才獲津貼 釋囚無助

現時大部分更生人士在出獄後一個月才獲社署批核綜援,因而更生人士最孤立無援的時間便是出獄後一個月。以阿明的經歷為例,2016年出獄後,無家可歸的需露宿街頭,他積極地找到了一份工作,但最終都無法做,因出獄後身無分文的他連上班的交通費也沒有,阿明指,若他第一個月能得到社署的援助,那怕只是拿到交通津貼,他相信出糧後生活也會慢慢好轉。吳衛東認為,社會福利署應開放在囚人士於出獄前一個月申請綜援,讓他們在出獄第一個月有足夠金錢,從而能安心找工作。

阿明認為獄中培訓課程「華而不實」。(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提供/ 林振東攝)

求職填有案底 不被錄用

更生人士出獄後另一困境是難找工作,見工文件的「犯罪紀錄」一欄磨滅了不少更生人士自力更生的意志。更生人士貫中指,曾經面試一份洗衣房的工作,僱主問他有沒有案底,他為了避免說謊將來被追究提供虛假資料,誠實地填了有案底,結果不被錄用。

吳衛東無法理解本港企業對案底的歧視,「種花工人有案底會種得差啲?定驚佢會偷咗盆花?」,吳認為敏感職業如教育、紀律部隊等問案底是人之常情,但洗衣、洗碗等工種有案底與否與工作本身無直接關係,令更生人士無法自力更生。他認為,香港應該參考外國做法,如澳洲法例禁止所有僱主索取僱員犯罪紀錄,除了特定的敏感行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