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求職陷阱】追補習社三千欠薪告上庭 浸大女生只求公義 

撰文:劉高麟 呂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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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將至,求職者小心誤墮求職陷阱!一名立志執教鞭的浸大女生,去年入職一間補習社兼職導師,滿以為能教導學子,詎料卻因此留下不快經歷。 女生離職後,遲遲未有收到薪金,向勞工處求助,才發現合約上補習社的公司名稱及印章均已作廢。
女生花逾千元查冊及告上法庭,雖然她獲勝訴,但對方仍採拖字訣,欠薪無著落,補習社更直言不認識她,數千元薪金付諸流水。「估唔到有人可以咁樣呃人法!」為了公義,女生近日決定在facebook公開該補習社負責人的資料,冀能讓更多人了解事件,避免再有人誤墮騙局。至於涉事補習社,負責人以沒有空閒為由,拒絕回應事件。

女生雖然告上法庭獲判勝訴,但仍未能取得欠薪。
女生其後發現合約上的公司名稱及印章均已作廢。(呂凝敏攝)

辭職後補習社拖糧

女苦主姓王,為浸大女生。於去年3月開始在馬鞍山中心的補習社任職兼職導師,任教數學及英文,每周4天工作,時薪僅33元,視乎教導學生人數多寡及是否約滿才可獲得額外獎金,因此每月可取約5,000元。

由於去年9月,她開學後未能兼顧工作,她提早一個月通知後辭職,惟補習社卻以未約滿為由拒絕支薪。她遂向警方求助。其後雖然經勞工處作出調停,但對方仍不作理會,並推說「冇請過呢個員工」。其間亦揭發有人利用已結業的公司名及印章簽約,並以筆名示人,企圖推卸責任。

女生的男友因見追薪無果,遂在facebook發貼披露涉事補習社負責人欠薪來由。(fb群組「馬鞍山之友」截圖)

馬鞍山之友組群吐苦水 發現大批苦主

女事主最終告上法庭,於今年1月,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仲裁官判她勝訴,對方需在10天之內繳付拖欠的3,025.78元薪金。仲裁官亦建議她往後簽約前要睇清楚條文; 簽約時要確保合約上有僱主姓名,最好有雙方的身分證號碼。

女事主向香港01記者透露,在追討期間,單單查閱對方的公司及相關資料費用,已用上逾千元,直至今天,追討已有半年,對方仍分毫不給。「其實錢都係其次,都係幾千蚊,但唔想俾條友繼續偷呃拐騙!」其男友人見狀,遂協助在facebook群組「馬鞍山之友」披露該補習社的資料。

 一石激起千層浪。有多名網民自稱亦是該補習社前僱員,更私下向她道出她們的類似遭遇。根據法庭紀錄,該名僱主亦曾捲入2014年的一宗欠薪案,案件現仍在審理中。

HK01記者今日下午曾造訪該補習社,見涉事男僱主仍在中心內教學,他以今日沒有空閒為由,拒絕回應事件。

講真,份糧個數又唔多,搵多一個學生都賺得返。之所以堅持要追查落去,只係為咗公義,費事有其他老師都墜入騙局!
浸大姓王女生。
該補習社據悉是負責人的女朋友名義登記。(呂凝敏攝)

警接獲報案列作糾紛

警方發言人指,馬鞍山警署於去年9月26日,接獲一名19歲女子報案,指與鞍駿街一所補習社的前僱主就工資問題發生糾紛。報案人其後表示會向相關政府部門求助,案件列為糾紛處理。對於過去有多少人士曾向勞工處求助,處方發言人回覆指,仍需時翻查。

女事主獲判勝訴,但仍未能取得欠薪。(呂凝敏攝)

對於有人涉利用已結業的公司名稱作為簽約之用,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為保障自己權益,僱員理應問清楚或查清楚合約上公司名稱的來由,如合約上有雙方的身份證,可作憑證,「心理上都好過啲」。至於僱主不受理,陸偉雄建議僱員可向區域法院申請由執達主任作出執行,但因事主只是追討約3,000元,則要「慎重考慮」會否值得「行呢一步」。

事主展示其facebook留言紀錄,顯示一補習公司要求事主刪除網上的相關發貼。(呂凝敏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