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攜電動車搭港鐵被驅 婦人跪求:畀啲人情 職員冷靜處理

撰文:鄧海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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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五一」黃金週首天,一名姓高河北漢駕駛電動三輪車在吐露港公路奔馳的奇景嗎?當時高男聲稱「地鐵不允許這車上車」,他才按百度地圖自駕遊港。昨晚,一名中年婦亦因攜帶電動單車搭港鐵被職員發現,要求她改乘其他交通工具,惟她情急下竟然激動跪拜職員,聲淚俱下稱:「求下你畀啲人情啦!唔該!」令職員不知所措,據知最終她在勸籲下自行離去。翻查資料顯示,她早有攜帶電動單車搭港鐵前科。

婦人曾一度跪拜港鐵職員,其後冷靜起身提起電動車離開車廂。

男職員多次禮貌呼籲:「冷靜少少先」

就網上片段所見,事發約於今日(12日)凌晨零時許,一名語帶鄉音的中年女子,攜帶一輛約1米高的電動單車,搭乘港鐵觀塘綫前往調景嶺站方向。途經近九龍灣站時,被一名男職員發現,並要求她下車改乘其他交通工具。該名中年婦聞言即激動下跪,向男職員又叩又拜稱:「求下你俾啲人情啦!唔該!求下你俾啲人情啦!」即使男職員無數次叫她「冷靜少少先」,她亦無動於衷。

職員用對講機向同事求助 中年婦牛頭角站下車自行離去

男職員無可奈何下只好用對講機向同事求助,其時中年婦一度冷靜站起等候,但當對講機傳來人聲回覆時,她又再次跪低哭稱:「我唔識字呀!我冇讀書呀!畀啲人情味啦!」消息稱,其後中年婦在職員陪同下,於牛頭角站下車,據知其後她自行離去。

港鐵附例規定:行李長闊高相加尺寸總和不超過170厘米

香港鐵路附例規定,每名乘搭市區綫列車的乘客只可攜帶一件長闊高相加的尺寸總和不超過170厘米、而任何一邊的長度均不超過130厘米的行李。即使現時攜帶已拆轆或已摺合的單車進入港鐵,可視為乘客的個人行李計算,但車身總長度同樣不可超過 130 厘米。如行李尺寸不符運載行李規定,港鐵有權拒絕允許以鐵路運載任何行李。

電單車​機動三輪車不符本港規例 不能登記及領牌​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所有車輛均須向運輸署登記及領牌,才可在道路上行駛。某些類別的新興代步工具並不屬於第374章附表一指明車輛種類的任何一類,因此不能登記及領牌;而其他類別的新興代步工具則可歸類為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但它們不符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A)在馬力、照明設備、制動器和警報儀器等方面所定的要求,因此亦不能登記及領牌。

港鐵發言人指出,根據紀錄,在5月10日晚上10時40分,彩虹站接獲乘客報告,指在觀塘線一列車上,一名女乘客帶同一輛電動單車上車,並坐在該電動單車上。港鐵立即安排職員跟進,並通知車務控制中心。職員隨後在一列開往調景嶺站的列車上發現該名女乘客,並提醒她不可以帶電動單車進入港鐵範圍。職員其後陪同女乘客在牛頭角站下車及帶離車站。

涉事中年婦向男職員又跪又拜求情。(將軍澳西貢友facebook)
涉事中年婦向男職員又跪又拜求情。(將軍澳西貢友facebook)
涉事中年婦因攜帶電動單車被職員要求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將軍澳西貢友facebook)
涉事中年婦曾經冷靜站起等候。(將軍澳西貢友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