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金失竊】警長突交還手槍制服早退 消息:已坐船潛逃澳門

撰文:林裕華 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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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警署驚爆保險箱內107萬元保釋金不翼而飛,持鑰匙的署理警署警長同告失蹤的案件。消息指,警方發現涉案同袍已坐船逃往澳門,香港警方正聯絡澳門司警,希望能協助查找其下落。警方將案件列為「盜竊」,已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跟進。

涉案張姓警長生活照。(讀者提供)

消息指,涉案署理警署警長姓張,加入警隊24年,去年才升為警長,昨天(5月2日)正值「頂更」,暫代同事出任署理值日官,得以暫時保管報案室內的保險箱鑰匙。不過期間他突然早退,交還手槍及制服後離開警署,同袍大感奇怪,隨後已無法聯絡上張,其後上級點算保險箱內物品,發現保釋金被盜去。

 

警方發言人指,經初步調查後,懷疑案件涉及一名警務人員。昨天晚上約7時,鑑證科人員到達灣仔警署報案室蒐證。事件中暫未有人被捕。發言人續指,警方有既定程序規管保釋金的存放。有資深警務人員透露,當警方收到保釋金後,會先點算再存入警署的夾萬,該夾萬為座地大鐵箱,高約3呎,除了存放保釋金外,亦會暫放貴重失物,如鑽石戒指等。負責管理夾萬的值日官下班前,都要點算夾萬內物品及保釋金金額,然後交代下更的值日官,並交出鎖匙,夾萬內的物品或金額數值,亦要定期向上級匯報。

灣仔警署驚爆有107萬元保釋金失竊。(資料圖片)

潛逃澳門難引渡回港 警盜保釋金非首例 

根據律政司資料,澳門與香港政府之間,並無引渡協議,若有人在香港犯法並逃往澳門,澳門警方難以透過引渡條例,將疑犯引渡回港,留在澳門的疑犯可避過判刑。

翻查過往警員涉盜取保釋金案件,此案並非首例,但金額為歷來最高。2004年至05年間,旺角警署一名警員前後合共137次偷取總額為43萬的保釋金,被判入獄一年半;2006年,北角警署一名高級督察盜取約29萬保釋金,被判入獄20個月;最近期的事件發生於2014年1月,八鄉警署一名擔任值日官的警長窺準一單案件的10萬元保釋金,並以「偷龍轉鳳」方式,把一百元紙幣換取一千元紙幣,共盜去共72,000元,最後被判入獄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