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嬰屍】母涉殺嬰父隱瞞嬰兒出生 家徒四壁 街坊:佢哋好怪

撰文:鄧栢良 梁銘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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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拾荒伯伯昨(29日)在屯門友愛邨垃圾站發現女嬰屍體,屯門警區重案組於案發後7小時極速於同邨拘捕一對情侶,揭發有人意外懷孕後不做產檢,誕下小女嬰後,以鈍剪強剪臍帶,擺足一晚後才棄屍。今日清晨,涉事垃圾站經已解封,繼續有拾荒者出沒,其中一人形容女嬰之死「好陰功」。而涉事單位陳設非常簡陋,地上有床墊,懷疑有人每晚需要蓆地而睡,單位內亦傳出一股類似狗尿的氣味。

屯門友愛邨發現嬰屍的垃圾站今早已經解封。 (梁銘康攝)
有拾荒婆婆聞棄嬰案後表示「女嬰好陰功」。 (梁銘康攝)

拾荒婆婆聞棄嬰案:女嬰好陰功

記者今早回到屯門友愛邨發現嬰屍的垃圾站,警方已解下圍封的藍色膠帶,現場一片平靜,間中有拾荒者走到垃圾站檢取物品。其中一名在涉事垃圾站拾荒婆婆形容,昨日現場「好多警察」,才得知有棄嬰案。問及會否擔心日後再於垃圾站內發現屍體,婆婆直言「屍體咪由佢囉,我都唔驚」,又指涉事類型垃圾桶「無咩好執」,所以不太擔心。婆婆亦指女嬰「好陰功」,亦指疑兇從愛智樓「咁遠都走嚟」棄嬰。

涉事單位傳出濃烈的尿味。

涉事高層單位,記者到訪時仍有冷氣及有開燈。單位內陳設非常簡陋,僅有一部電視及一張梳化,亦見到地上有床墊,近門口位置只見一張床,懷疑有人每晚需要蓆地而睡。另外,該家庭亦養有一隻狗,更不時吠叫,單位內亦傳出一股類似狗尿的氣味。

鄰居指,涉事的媽媽相當瘦弱,該家庭入住一年左右,並指「呢家人好怪」。另一街坊指,平日見到他們一家,都沒有表情。另一街坊蘇太不時會在附近與疑犯情侶碰面,「日日都見」但不會打招呼,形容疑犯一家「唔出聲,行就行」,又沒有察覺到女疑犯有身孕。蘇又指他們「無嘢做,日日朝頭早、下晝買嘢」,每朝9時許都會外出用膳,又經常在附近逛街,所以估計他們領綜援度日。她認為疑犯「有咗可以唔要」,亦可以有其他方法處理。

區議員:類似背景家庭有一定數量 曾接獲約50家庭求助個案

涉事家庭居於愛智樓,當區區議員曾憲康指,昨日房署已派員跟進事件。曾憲康指表示,區內其實背景相似的家庭(即一對年輕情侶育有一名子女或以上,並領取綜援)有一定數量,他接獲約50個家庭求助個案中,亦以這類家庭比例最高,因家長因要照顧子女而無法出外工作,家境較拮据,故多尋求短期食物銀行援助等。但曾憲康暫時未能確定涉事家庭有否向他或社署求助。

社會福利署回應指,涉事家庭並不是社署社工正在跟進的個案。事發後,社署的社工已即時進行了家訪,確定該三名兒童獲得適當的照顧。社署會繼續跟進他們的福利需要。

警方將被捕女子帶走調查。(賴南秋攝)

「殺嬰」及「隱瞞嬰兒出生」均違反《侵害人身罪條例》

案件中被捕的28歲姓陳女子及其43歲姓麥男子分別被控以「殺嬰」及「隱瞞嬰兒出生」罪,違反本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第47及第48條。當中「隱瞞嬰兒出生」罪規定任何人意圖隱瞞嬰兒出生的事實,而以任何方式處置其屍體,則不論該嬰兒在出生之前、之時或之後死亡,該人均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兩年。

2017年渣華道棄屍案 印傭被控隱瞞嬰兒出生罪 入獄6個月

過往香港時有發生外籍女傭棄嬰案件,而2017年11月一名33歲印傭涉嫌將一個初生女嬰,連胎盤及臍帶棄於北角渣華道市政大廈女廁廁格,後來警方渠管經挖掘後檢獲嬰屍。印傭其後被捕,亦被控以一項隱瞞嬰兒出生罪,及一項意圖促致流產而施用毒藥或其他有害物品罪,最終於2018年在東區法院被入獄6個月。

警訊有關「隱瞞嬰兒出生」的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