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明年1月3日開審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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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特首曾蔭權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今日在高等法院排期聆訊,定在今年9月9日審前覆核,預計需時20日,明年1月3日正式開審,控方將傳召26名證人。而今日曾蔭權未有現身法院。

曾蔭權今日未有現身高院。圖為他去年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情況。(資料圖片)

曾蔭權去年10月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首項控罪指,他涉嫌2010年11月至2012年1月擔任特首期間,在行會商討及批准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即其後改名為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提交牌照申請期間,沒向行會申報。他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曾商議租住深圳東海花園三聯式住宅物業,以及於2010年11月,向黃的公司支付80萬元人民幣。

 

另一控罪指,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期間,曾蔭權建議把一名建築師的名字轉交授勳及非官守太平紳士遴選委員會考慮提名授勳名單,但曾無披露他租用的物業是由該名建築師負責室內設計。根據記錄,涉事設計師是何周禮,他在2011年獲頒榮譽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