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決裂】登報就可脫離關係禁陳崇輝入祖堂? 大狀:無約束力

撰文:郭倩雯
出版:更新:

打鼓嶺坪洋村陳金華於報章刊登,表示要跟兒子陳崇輝「脫離父子關係」。聲明指出「根據祖例,其踏足陟雲祖堂祭祀之權利,亦將受到限制。」有大律師指出,陳金華的兒子陳崇輝乃鄉村後人,在法律上擁有合法權利進出祖堂,除非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否則不能單靠聲明禁止。而且此聲明在法律上並無約束力,僅作公告天下之用,在法律上,他們仍是父子關係。有打鼓嶺坪洋村村民透露,現在坪洋村沒有所謂的鄉規限制,一般都是勢力較大的一方當道,又指陳金華與陳崇輝各自在村內拉攏黨派,雙方勢均力敵、不相伯仲。

陳金華在聲明中提出與陳崇輝脫離父子關係、禁止踏足祖堂、生養死葬無權參與等等,《香港01》就此諮詢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律師指聲明並無法律約束力。

「根據祖例,其踏足陟雲祖堂祭祀之權利,亦將受到限制。」
陳金華-「脫離父子關係之聲明」

鄉規絕不能凌駕於法律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只要能證明陳崇輝是祖堂的後人,在法律上他便擁有進出祖堂的權利,任何人都沒有權利阻止。例如不能貿然發聲明禁止市民踏足維園,因為維園是公共空間,法律上賦予市民自由出入的權利。他續稱,唯一方法就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陳崇輝進入祖堂,否則鄉規絕對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本人陳金華是新界打鼓嶺坪洋村陟雲祖堂之原居民,現向本區、本村、本祖堂之香港、國內、海外之叔伯兄弟及一眾鄉親嚴正宣佈,由即日起與不肖長子陳崇輝(新界打鼓嶺鄉事委員會主席暨坪洋村村長)斷絕父子關係。」
陳金華-「脫離父子關係之聲明」

單方面聲明難生效

陳金華於報章刊登「脫離父子關係之聲明」,陸偉雄指,此舉絕無法律約束力,僅是公告天下、表達意圖之用,這只是陳金華單方面發聲明,其兒子沒有參與,在法律上兩人仍是父子關係。假若父親離世後,兒子仍能根據法律條文承繼遺產,除非陳金華早已立遺囑稱兒子不能承繼遺產。

「陳崇輝日後在外一切華洋轇轕,均與本人無關。」
陳金華-「脫離父子關係之聲明」

需由法庭處理

理論上,法庭擁有加減家庭成員的權力,一般適用於養子,即使沒有血緣關係仍可向法庭申請成為合法兒子。反之亦然,要真正脫離父子關係唯有遁法庭途徑,但陸偉雄指法庭不會鼓勵市民脫離關係。法官面對脫離關係的個案,往往要了解其背後動機才能作出裁決,例如,若脫離關係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責住如追債,法庭絕不會接納。

陸偉雄形容聲明中提及的鄉規猶如家規,任何鄉規都沒有法律效力,「冇規例或聲明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例如數百年前的鄉規,凡不貞或紅杏出牆之婦女都會被帶至鄉公所執行私刑──「浸豬籠」,這種只算是鄉規,惟在法律上是完成不允許的,在法庭上亦不能以鄉規作辯解。

村民:此事僅屬於家事 不會加入參與

有打鼓嶺坪洋村村民透露,現在坪洋村沒有所謂的鄉規限制,一般都是勢力較大的一方當道,又指陳金華與陳崇輝各自在村內拉攏黨派,雙方勢均力敵、不相伯仲。對於陳金華在聲明中提出的禁足祖堂,村民稱這屬於家庭糾紛,村民傾向不會參與別人的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