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覺強翻案】女司機小路出大路撞車 港版伽利略憑倒影助撤控

撰文:潘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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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出大路」必須讓車,是駕駛人士的金科玉律。一名全職媽媽,駕私家車接載三名年幼子女放學後,從小路駛入大路,並撞上一輛小巴,事後女司機堅稱是對方突然抽頭越線在先,並向警方提供案發時的車Cam片段,仍被控告不小心駕駛。有港版「神探伽利略」之稱的工程師盧覺強,收到事主求助,細心檢視車Cam片,找出關鍵一刻的車輛倒影,顯示小巴司機的口供有疑點。事主最終被撤銷控罪。

案發現場的「大路」經常有小巴行駛,不少私家車從「小路」轉出。(模擬圖片/蔡正邦攝)

小巴突然抽頭越線

案發地點為元朗逢吉鄉路及新潭路交界,事主陳小姐今年5月21日下午約5時05分,離開逢吉鄉路,欲右轉進入新潭路往上水方向。此時一輛往元朗方向的75號線綠Van駛至,事主的紫紅色私家車車頭撞向綠Van近乘客車門的位置。事件中無人受傷,私家車車頭泵把及車牌位置有少許損毀。

陳小姐憶述事件指,她本來停車讓路,看見一輛往元朗方向的白色私家車正由新潭路轉入逢吉鄉路,於是她慢駛轉出,不料本來尾隨白色車的小巴突然抽頭越線。陳表示她準備轉出時,已看見小巴在遠處駛近,並尾隨白色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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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覺強憑事主提供的車cam片段及現場圖片,估算事發一刻各車位置。(潘安奇攝)
盧覺強發現小巴車身的玻璃有倒影,顯示白色車正轉入小路。(受訪者提供)

女司機未料會成為被告

陳小姐認為意外輕微,打算稍後自行修理損毀的車身。意外翌日,小巴公司致電,問她會否承擔責任,她心有不甘,雙方未能私下和解,其後,她在6月15日到警署錄口供,並提供案發現場的相片,以及車Cam片段等資料。半個月後她被控不小心駕駛,令她大感意外,她認為:「我提供的相片及片段已足夠證明小巴位置已過線,及車速比我快,(我)唔係衝出去……」不料自己成為被告。

車Cam片一個倒影還原事件

根據警方提供小巴司機口供,對方指自己一直保持原有速度向前駛,怎料她的私家車突然轉出,令人閃避不及。陳小姐認為小巴司機的口供是「大話」,感到被冤枉,於是7月下旬向多次擔任法庭專家證人的工程師盧覺強求助,盧在8月初與她重返現場了解,再翻看車Cam片撞車一刻,發現小巴車身的玻璃有倒影,倒影更愈縮愈小,顯示事發時白色私家車距離小巴不遠,「未入晒」小路,與小巴司機曾指它已完全轉入小路的說法不符。

此外,小巴司機向警方提供案發後的相片,顯示小巴前後輪均貼近中線,盧分析指小巴未曾扭軚或被撞斜,否則車頭會有所傾斜,並非打橫停在與中線平行的位置,進一步顯示小巴撞車前曾經「爬頭」。

事主陳小姐有15年駕駛經驗,是次首次遇上交通意外。(潘安奇攝)

盧覺強:警方沒有細心分析片段

陳小姐的案件交予新界北交通意外調查組跟進,原被安排於10月底開始審理,她再於9月中旬補交盧覺強的分析,於大約10月8日當天,她收到信件指她已被撒銷控罪,終感到事件告一段落,鬆一口氣。她回憶指,身為照顧三名兒女的全職主婦,曾掙扎是否值得為了脫罪而花費時間及金錢,有朋友更建議她認罪,被罰款及扣分了事。

多年來擔任專家證人逾80次的盧覺強,認為警方沒有細心分析事主提供的相片及片段,令無辜的市民受困擾。他表示,為了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大路上的駕駛者也要遵守規則,若因其超速或爬頭導致交通意外,亦顯示他並非沒有錯,「唔係小路出嚟撞親車,都係小路(駕駛者)錯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