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客碌卡買萬元健身會籍 海關拘中心男職員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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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拘捕一名涉嫌以威脅性手法迫客人購買價值1萬元的健身會籍。(資料圖片)

海關早前接獲一名市民投訴,指旺角一間健身中心的男職員(34歲)用威嚇性的銷售手法,迫使顧客購買價值約1萬元的健身會籍,並在未經授權下用顧客的信用卡付款,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初步調查後,今日(6月8日)拘捕該名職員。現時海關仍調查案件,被捕男子獲保釋候查。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商戶如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則可能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

海關提醒市民,購買服務時應提高警覺,並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購買服務前,不應輕易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若市民如不欲購買服務,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銷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