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變犯人】作證工程師「被屈」七年留案底 警證刑事紀錄錯誤

撰文:呂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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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今日報道,一名工程師七年前牽涉一宗普通襲擊案,警方經調查後,證實事主為受害人,改為以證人身分出庭,惟警方錯將他列為有案底人士,事主卻一直懵然不知。至四個月前,事主向食環署舉報一宗亂拋垃圾案件,才獲悉自己有犯罪紀錄,向警方申請「良民證」失敗,於向警方投訴。

警方發言人回覆香港01指,接獲相關投訴後,隨即作出跟進。人員翻查紀錄後,發現一宗在2012年1月審結的普通襲擊案的刑事紀錄錯誤,警方得悉事主的投訴後,已立刻了解事件,並就事主的刑事紀錄作出更正及通知事主。警方表示,會繼續跟進相關投訴,如證實事件涉及人為疏忽,定會嚴肅處理。